(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传奇土方施工队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芜无环罚字 [2023]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工地现场仍从事土方作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你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