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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21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生态保护科浏览次数:
 

为切实推进芜湖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及其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一步排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根据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安徽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制定我市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务求整改到位。着力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自查。市直各相关部门联合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针对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并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历次“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核查范围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确保无一遗漏。重点查验问题清单整改方案等相关资料,并现场核查问题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等,严查虚假整改、不严不实和死灰复燃现象。

(二)部门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林业、农委、住建、水务、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认真核查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结合芜湖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摸排出的湖泊、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等问题当前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三)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查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发建设活动大排查。排查重点是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敢于真抓碰硬。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老问题一抓到底,新问题扭住不放,决不允许降低标准、故意放水、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能第一时间解决的,要马上整改、立竿见影;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整改,尽快见到实质性效果,做到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整改一个。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落实责任,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公众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渠道,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保护支持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相关要求,我市11 28日前要完成“绿盾2018”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请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于1126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市环保局及市有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