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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1-04-29 09:16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自然生态保护科浏览次数:

我市现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目前,自然保护地正在进行整合优化。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等教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奋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现代化生态名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绿盾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焦点问题;突出长江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的整改。

第一时间对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报告开展现场核查处理,重点核查各遥感点位现状、问题类型、建设单位与时间、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填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和“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一览表》等基础信息台账。对违法违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信息系统,并纳入省调度系统实施统一调度。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各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定期开展现场督查,重点督查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处理情况、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问题整改进展和整改效果。

截至202012月底,2017年至2020年绿盾遥感涉及我市11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为“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2019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分别为“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和“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存在1401公顷滩涂养殖,严重破坏湿地”。

我们对“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问题,高度重视,2017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3个违法违规项目中的非法砂站、码头、礅位、搅拌站等26个项目的拆除及复绿工作。剩下的7个涉及民生问题整改,分别为2个柴油机渡船和5个民办小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问题。按照整改方案,位于无为市淡水豚保护区五洲和太白两个过江渡船由燃油驱动改为电力驱动。2个汽渡船油改电工程经过专家论证、图纸设计及电船建造,20199月,2条电动渡船建造完成,按时完成问题整改。5个民办小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整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纳入到无为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无为市在高沟镇新建一座近期规模5万吨/日,远期规模10万吨/日的自来水厂,将5个民办小水厂纳入到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由新建的无为市高沟自来水厂集中供水。供水一体化工程20179月正式启动,202011月新建的无为市高沟自来水厂正式运行,原5个民办小水厂取水口按时全部取缔。20201216-17日,省验收组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逐个查看的方式,对“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我市33个违法违规项目均完成了整改,通过验收。

针对“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存在1401公顷滩涂养殖,严重破坏湿地”问题,经过专家现场核查,实际情况为水产养殖面积约481公顷,其中滩涂养殖面积约54.5公顷,确权土地面积426.5公顷,水产养殖主要以螃蟹养殖为主。截止20198月中旬,所涉牛埠、刘渡、姚沟、高沟4个镇水产养殖各类围栏、防逃、防盗设施以及生产管理用房、鱼塘增氧设施等全部进行了拆除,并以自然修复为主,恢复自然生态。

三、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完成“三大一强”问题整改。

“三大一强”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分别为“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无为县境内长江夹江凤凰颈段建成过江水泥路,阻断豚类游动。”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已关闭石矿厂的生态修复未按时完成。”

针对“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无为县境内长江夹江凤凰颈段建成过江水泥路,阻断豚类游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无为县姚沟镇五洲汽渡、太白汽渡过江水泥路整改方案报告》。2019 9 2 日,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论证,从适用范围、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比选,最终确定将既有水泥路改为连续梁板桥。其中五洲汽渡过江水泥路长160m,中心选择40m长的连续梁桥,设置6座桥墩5跨,每跨8m;太白汽渡过江水泥路长120m,中心选择30m长的连续梁桥,设置4座桥墩3跨,每跨10m201998日,召开五洲汽渡、太白汽渡图纸设计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了专家论证。2条过江水泥路整改建设的连续梁板桥如期完成。

针对“省环保督察发现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已关闭石矿厂的生态修复未按时完成。”问题,制定了《蜀山镇海峰石矿复绿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海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海峰石矿旧址经过科学编制复绿规划,建设复绿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生态进行了恢复,整改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发挥技术支撑,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机制创新。

为解决自然保护地监管所面临的技术支撑“短板”,2020年生态环境部开发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并正式启用。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工作,切实提高全省绿盾遥感点位核查整改管理信息化水平,2020年建立了“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目前,我市已完成“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涉及我市“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所有问题整改进展信息数据的录入并进行系统调度。开展了使用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区台账填报与移动核查系统”,对具体遥感点位问题描述及所处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现场核查。开展了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应用,从卫星遥感点位图斑的推送到问题点位的实地核查路线及问题整改销号均在系统中进行。按照监管系统图斑显示,我们已经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的涉及我市淡水豚保护区3个点位问题线索、扬子鳄保护区8个点位问题,按照核查系统进行了实地核查和系统填报。自然保护地监管向着科学化、精准法、法治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