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工作,聚焦自然保护地内八类重点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积极完成2021年生态环境部“绿盾”遥感监测线索疑似问题点位核查整改。
今年以来,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共同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推动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涉及我市点位图斑问题核查整改。5月,生态环境部下发2021年国家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涉及我市1个点位,位于无为市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收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对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线索点位完成了问题核查和处理,并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认可。
(二)认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回头看”。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绿盾”遥感问题核实整改工作,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淡水豚、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持续开展了4次季度检查,并对7个重点点位问题进行回头看(淡水豚保护区实验区高沟镇旭日村违规修船焊接、核心区姚沟镇黄家湾处存在水产养殖、核心区西河凤凰颈新站工程修筑临时围堰;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弋江镇蒲东村烤烟房、实验区弋江镇闸口村居民房屋顶及墙面维修、核心区弋江镇东河村居民养虾塘、核心区弋江镇东河村原居民房屋顶及墙面维修)。严防“绿盾”遥感线索漏查漏报、排查结果与实际不符以及问题死灰复燃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产生。
(三)高效利用自然保护地各类监管平台,实现科学化、精准化监管。
利用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在实际工作中准确界定保护区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对自然保护地检查工作中每个点位进行GPS定位,做到现场核查和卫星遥感经纬度相符、问题整改和整改方案、验收销号“四统一”。今年,“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更新为“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在完成了所有涉及我市问题整改进展的录入后,还整理了各保护地的基础信息和相关文件录入系统,推动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管向科学化、精准法、法治化迈进。
(四)推动谋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项目。
2022年,推动谋划了芜湖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项目,以改善东草湖及其上游汪溪坝河的水生态环境。项目总投资7734.05万元,拟建设生态护坡10.782公里,构建水生态系统(布置挺水植物49156.81m2,沉水植物59835.18m2,投放水生生物69589.23 m2),实施底质生境改善工程(两个基底生境改善工程面积分别为20981.43m2和2867.16m2)。项目建成后,将对相关水体的水质、透明度、水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具有明显的改善效果。目前该项目已报送生态环境部等待专家评审。
(五)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相关项目的环评审批。
今年,我们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相关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受理了安徽芜湖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项目的环评报批文件并于11月23日组织召开了项目专家评审会,目前正处在报告书修改阶段。此外,丫山地质公园内存在的一未批先建房车露营地项目,今年在进行环评审批时被一票否决,并通过警示片的方式督促属地政府进行整改,目前该建设项目已经清除到位。
(六)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宣传,弘扬生态环保理念。
今年,我局继续通过市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自然保护地相关信息公开和知识宣传,进一步加深了我市民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在我市自然保护地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包括生物多样性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野生动物标本展等,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此外,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及《芜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2022年工作任务清单》,对于优化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筑牢自然保护地生物安全屏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
继续用好自然保护地联席会议平台,联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自保护地管理局等部门,按季度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和通报汇报等常态化管理。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通知》,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我市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强化执法监督。
(二)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今年11月,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正在制定相关细则。后续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对我市历年已处理问题进行规范化销号。
(三)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相关信息化监管平台。
积极推进更新升级后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维护,做好统筹调度,切实提高我市“绿盾”遥感点位核查整改管理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