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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12-27 10:5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自然生态保护科浏览次数:
    12月25日,芜湖市召开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周涛就我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情况进行介绍。近年来,芜湖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全市共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4个,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全市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生态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总方向、总方针和总要求。近年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研究自然保护地相关问题,压紧压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23年起,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视,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市级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把湿地公园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赴现场督导检查。此外,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自然保护地信息共享机制、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截至目前,累计召开联席会议14次。
    二、坚持技术支撑引领,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充分运用生态环境部等遥感成果,核查分析自然保护地图斑变化,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于本年度起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融合监管工作,并通过“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进行双月遥感监测线索核查调度。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无人机航测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人防+技防”综合监管体系,着力提自然保护地基础保障能力。奎湖、东草湖湿地公园全面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抓早抓小,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结合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线索推送、信访举报、林业部门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移交案件线索等,逐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我市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重点点位问题及时进行“回头看”,严防遥感线索漏查漏报、排查结果与实际不符以及问题死灰复燃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产生。截至目前,历年下发“绿盾”线索点位中,涉及我市问题点位104个,已整改完成92个,整改完成率达88.5%。其余问题也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稳步推进中。2023年,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同年,省湿地公园专项督查组来芜排查问题1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57.8%。今年,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50%。
    四、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确保监管见行见效。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对自然保护地内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对情节严重或案情复杂的,移交市执法支队进行专案办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处理处罚和移交移送情况及时上报至“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机制,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起到了有力的威慑作用。
    在过去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履职尽责,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地专项检查、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整改生态环境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更上一个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部门官网,官方微博、公众号和社会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自然保护地信息公开和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地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深入自然保护地开展宣传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配合。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共通、结果共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继续用好自然保护地联席会议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和通报汇报等常态化管理。对在日常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阶段性重点、难点,及时开展会商研判。三是进一步完善整改销号。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加强调度督导和常态化巡查管理,把整改工作抓牢抓实。严格处置遥感监测问题图斑、绿盾行动和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对我市历年已处理问题进行梳理,开展统一规范化销号。四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与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合作,完善协调机制。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设置,规范依法依规盘活自然保护地存量资源,合理满足湿地公园建设管理资金需求,加强常态化巡护,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