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保业务 > 自然生态 > 自然生态管理

警惕外来物种网络蔓延 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风险

发布日期:2022-11-02 14:40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自然生态保护科浏览次数:

根据《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态公报》公布的数据,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219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些外来入侵物种有的为无意引进,有的则是人为引进。

 

外来入侵生物:鳄雀鳝

随着物流业的蓬勃发展,电商平台已成为外来物种入侵新的风险点。近期,河南汝州为抓捕鳄雀鳝抽干湖水的新闻引起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然而,对于鳄雀鳝这种危害极大的外来入侵物种,某购物平台上竟月售几千单。此外,巴西龟、罗非鱼、大口黑鲈、福寿螺等其他外来入侵物种在网上也能轻易购买到。反映出了我国在防范外来物种网络入侵方面还存很多不足: 

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难度蛟大。长期以来,我国涉及外来物种管理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农业法》《种子法》《环境保护法》《植物检疫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之中,但未形成一部专门针对外来入侵生物防控的相关法律。今年5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8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监测与预警、治理与修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于购买交易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如何追责和处罚,尚未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监测预警不及时,监管力度较弱去年,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印发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对10种主要外来水生生物进行全国性普查。但总体而言,我国针对入侵物种的监测点数量少,布局也不尽合理,导致信息搜集能力不强,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尤其是近年来,网络平台上售卖外来入侵物种的例子屡见不鲜。虽然很多店家都指明了其仅作为观赏用途,但入侵物种一经交易,不可控因素增多,如若跟踪监管不到位,就极有可能通过饲养、放生、丢弃等途径进行迅速扩散。例如,近期,鳄雀鳝就在网络上摇身一变,成为了“雀鳝鳄”,从而迅速售卖到全国多地。

 

外来入侵生物:巴西龟

 

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

三是科普宣传不充分,防范意识较低以芜湖为例,2015年,芜湖检验检疫局首次在进境集装箱中截获活体外来生物。2017年,在一批来自加拿大的集装箱中发现了蝇类病媒生物“栉跗粉蝇”,这是安徽口岸首次截获该物种。很多市民甚至会主动购买巴西龟、福寿螺等入侵生物,并随意放生此类事件频发,究其原因,是我们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中极少突出入侵物种防控方面的知识学校、社区、企业日常也不注重对相关知识的普及,大多数群众缺乏鉴别外来入侵物种的能力和防范外来入侵物种的意识。

为此,建议今后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要严肃执法,做好监管和处罚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细化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措施,建设分级管理的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平台,及时进行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并发布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重点加强对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邮件包裹等渠道的检疫监管,从源头上对电商经营者的售卖行为进行规制。对无视法律法规肆意养殖、放生、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要严肃追查处理。

二是电商平台要严格把关,做好备案和跟踪作为电商平台,要督促卖家在醒目位置作出标注,指明随意放生、遗弃外来入侵物种的严重后果,并提出合理的处置方式。同时,要求商家建立销售档案,以供核查商品去向。对不执行相关要求的商家,电商平台可以通过扣分、限流、屏蔽等操作限制其经营。只有平台在程序上发挥管总作用,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外来物种通过电商平台“入侵”现实的概率。

三是社会各界要严加防范,做好宣传和引导。相关部门要持续和媒体做好信息对接,利用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的科普宣传,提高电商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对于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的重视程度。学校、企业、社区等也要积极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的良好氛围。民众自身也应提高警惕,网购动植物前,务必详细了解产品来源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