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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5-08-10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监控中心浏览次数:
   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目前,《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特向公众发布该项目环评第二次公告内容,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要: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现状规划用地470亩,目前已分区建成。由于建设期较早,园内企业现出现管理混乱、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和污染物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加强园内企业管理和环保要求,现对整个园区进行统一调整、统一规划、预留核定总量。新建厂房、表面处理生产线、办公楼、污水处理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57900m2,年生产规模:电镀锌、铜、镍、铬、硬铬、金、银、锡、磷化、电泳等共计7万余吨及镀层面积1488万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机械加工粉尘和电镀工序中产生的铬酸雾、盐酸雾等酸雾。

(2)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是在电镀生产过程中的镀件清洗用水和地面冲洗水等。

(3)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是指机械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危险固废包括表面处理过程中酸活化、镀锌、钝化、镀铜、镀镍、镀铬等工序定期更新的镀液和镀液过滤产生的废渣,退镀产生的残夜(废硝酸)和废渣,电镀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酸雾净化器更新的废碱液。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a.建议锅炉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锅炉废气经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b.使用引风机将电镀槽(或酸洗槽)产生的各种酸性废气进行收集,再由管道输送到酸雾处理器,采用两级喷淋法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不会降低周围大气环境质量。

c.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起来,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a.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b.生产废水中一类污染物车间达标排放后,分质分类(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电泳废水、冲洗废水和前处理废水)收集至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芜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地表水赵家河的现有环境功能。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主要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a.从声源上控制,空压机、抛光机、水泵、冷却塔等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施。

b.采用吸声技术。对于主要产生噪声的车间、厂房,如空压机房、抛光车间、数控车间等的顶部和四周墙面上装饰吸声材料,如多孔材料、柔性材料、膜状与板状材料。另外,可在空间悬挂适当的吸声体,以吸收厂房内的一部分反射声。

c.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对各生产加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安装事宜的隔声罩、消音器等设施。对于产噪较大的独立设备,可采用固定或密封式隔声罩以及局部隔声罩,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

d.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建议建设单位将冷却塔置于冷却车间靠近厂区中部的楼顶,保证与边界距离大于20m,确保冷却塔噪声传播至边界能够达标。

e.降低振动噪声。对空压机、水泵、冷却塔、数控车床等设备安装减振基座,或设置隔声屏,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

a.一般工业固废(原材料的包装材料)全部集中收集,优先分类回收再利用。

b.危险固废送于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

c.生活垃圾拟与芜湖县的生活垃圾一并送至芜湖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电镀产业园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影响外环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实施的规划坚持科学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与《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芜湖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芜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上位规划均具有较好的相符性和一致性,园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也是为了满足园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经过分析,电镀产业园经统一规划调整后,同时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内的大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环境等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公众对规划持积极肯定态度。

通过论证,园区产业定位、用地布局、功能定位等基本合理可行,本次评价针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制约性因素对园区的供水规划、排水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发展目标等提出了调整优化建议。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及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芜湖新芜电镀管理有限公司电镀产业园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5年8月20日之前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经西路与纬三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联系人:管主任            

联系电话:18955318181

E-Mail:503399788@qq.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马家堡)长江二路179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856507423

传   真:0551-64651125

E-Mail:liuyinyin44@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黄山区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见所附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芜湖县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