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概要:由于德力西电器(芜湖)有限公司产品配套需要以及市场需求,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决定在“德鸿车间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基础上投资4000万元在本公司内扩建“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加工项目”,购置新设备,依托原德鸿公司1#厂房3楼建设镀锌线、镀镍线、镀银(锡)线;新建3#厂房,在其1楼建设塑料件挂镀铜镍铬线,建设“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塑料件镀铜镍铬550万件(144000m2)、镀镍200万件(64000m2)、镀锌300万件(75000m2)、镀银(锡)100万件(125000m2)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①废水:包括生产废水(4条生产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塔废水)、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碱性废气、酸雾(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雾、氮氧化物、含氰废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和烟尘。
③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抽风机、行车和各类机泵等等,声源强度在80~90dB(A)之间。
④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两类:第一类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第二类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为3类:工序槽产生的废渣,包括含酸滤渣、含碱滤渣、含镍滤渣、含铬滤渣、含锌滤渣、含氰滤渣、含锡滤渣、含铜滤渣;定期更换的废液;定期更换的滤芯、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4条生产线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塔废水)、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为七类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锌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铜废水、含镍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分类分质排到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接管要求后排到芜湖县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一类污染物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二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含铬、含镍废水经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安徽水韵电镀废水处理有限公司电镀、电泳、阳极氧化等表面处理废水集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水回用标准后回用;
生活污水以及锅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经预处理后水质较简单,排放量不会对芜湖县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芜湖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可满足对项目废水的达标处理要求,废水经过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本项目外排废水经过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碱性废气、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盐酸雾、含氰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废气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碱性废气:项目生产线碱性废气由槽边抽风收集后,进入喷淋循环洗涤吸收塔进行处理,净化后废气引入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位于车间所在楼楼顶。
(2)为减少酸雾的产生和排放量,本项目计划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在粗化槽添加铬雾抑制剂,在预浸、活化、盐酸退挂、酸洗槽添加盐酸酸雾抑制剂,从源头上减少盐酸、铬酸的挥发量,从而减少盐酸雾、铬酸雾雾的产生量。
产生酸雾的槽边安装抽风装置,通过风机抽风对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进行收集,为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由无组织转化为有组织,本项目酸雾等废气采取全封闭收集处理。
收集的酸雾通过管道进入喷淋循环洗涤吸收塔进行处理,其中酸碱废气通过碱雾喷淋塔处理,铬酸雾通过网格铬雾处理装置处理,含氰废气通过含氰废气处理塔处理,净化后废气引入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位于车间所在楼楼顶。
(3)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和烟尘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过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针对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气,项目计划采取在车间加强通风,及时将酸碱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出车间。为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由无组织转化为有组织,本项目采取全封闭收集处理。在不进行生产时,对粗化槽、酸洗槽、镀银槽等进行加盖封闭,尽可能减少槽液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挥发量。
③噪声
本项目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隔声、减震、消音降噪处理后并通过建筑物门窗隔声及厂区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废液、废滤芯、废包装材料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可行性和公众支持度等因素,在建设项目能将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13515539783
联系地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915号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幢435室
联系人:傅工
联系方式:13966036750
邮箱: 1395792800@qq.com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到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阅读,或联系环评单位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版阅读),具体联系方式见上。
芜湖县德鸿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