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垃圾焚烧厂执法监测工作安排,我单位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垃圾焚烧厂监测项目采购。
一、监测内容
1.监测因子:焚烧炉渣热灼减率、二噁英类。
2.监测数量:对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9.5要求开展监测。开展频次为1季度/次,具体监测时间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安排。
二、监测要求
1.需在我方通知监测3日内到达芜湖市开展监测。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检测报告提交给甲方,正式报告一式五份,原始记录复印件一式贰份
三、商务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取得省级质监技术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纸质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拟对本公告所列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公告要求,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30 前将项目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07办公室。联系人:张丹枫,联系电话:3826365。
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