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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05 15:58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浏览次数:





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的通知》(皖环发〔2021〕74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车辆检测的满意度,决定在我市实施延长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于环保上线检验年限的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龄(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算,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我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的皖B号牌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

二、对于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如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以下情况,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一)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二)车辆经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系统、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逾期未完成整改被依法处罚的。

三、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

四、免于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由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芜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特此通告。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