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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总河长第八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10-17 14:2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10月12日,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宁波主持召开市级总河长第八次会议,听取关于2023年以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和市级考核情况的报告,部分县区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徐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祖荣,市政协主席张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东,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

宁波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一以贯之抓好河湖长制任务落实,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长江禁捕退捕考核、河长制考核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河长制工作两次获省政府督察激励,成绩值得充分肯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持续增强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加快打造长江百里生态湾,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环境。要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水资源集约利用,提高水生态保护水平,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扎实抓好河湖长制任务落实。要压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好市河长办统筹协调、分办督办、推进落实等职能,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