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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全面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5-12-31 16:39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芜湖市坚持问题导向,从“培训提能+检查提质+帮扶增效”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化建设,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芜湖市着力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业务能力和监管队伍履职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业务培训会,100余家重点排污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参加。培训紧扣“政策解读+实操指导”双核心,解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强调“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的法定底线和违规操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企业“规范监测、数据真实、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围绕《安徽省自行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不规范问题汇编》等文件,结合我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突出问题,系统演示“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平台”企业端方案编辑执行、数据填报发布等核心模块实操流程,现场解答企业在系统使用、数据填报中的疑难问题。通过培训有效破解部分企业政策理解不透彻、实操流程不熟练、填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切实达到“培训一次、提升一批、规范一片”的预期成效。

开展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聚焦检测机构检测流程规范性、原始记录完整性、数据审核严谨性等关键环节,衔接检测机构信用工作,现场重点核验仪器设备校准有效性、从业人员资料真实性、机构资质认定合规性等关键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整改。倒逼检测机构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调度力量,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现场帮扶指导。帮扶组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照自行监测技术规范,逐一排查企业在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排污口点位设置、监测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把脉问诊”,精准“对症下药”。同步宣贯自行监测相关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受到企业的好评。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与服务工作,为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助推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