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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5 17:34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法规与监测科浏览次数: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根据新形势下法治建设需要,我局决定芜湖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

(一)为我局的日常业务活动、内部运行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起草、修改、审查我局的合同等法律文书,防范或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针对我局已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诉案件、疑难信访事件、突发社会事件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五)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代理参加我局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

(七)协助我局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的条件

(一) 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芜湖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尊崇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选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应具备执业资格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在政治立场和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分;

(五)顾问团队须熟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代理过生态环境领域内诉讼案件2起以上的法律实践经历或有驻点县市生态环境部门服务经验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注意事项

(一)请于2021年1018下班前直接提交如下报名材料一式一份: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律师事务所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情况简介、选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情况简介、律师事务所与选派律师均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的情况说明及代理过生态环境领域内诉讼案件2起以上的法律实践经历材料或有驻点县市生态环境部门服务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D区123室(武敏敏,0553-5736056,26513944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