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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芜湖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机构的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3-12-12 14:38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市环科所浏览次数:

芜湖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固体废物监管中心)121日公开征集2024年芜湖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开征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点位:大浦新村、沙墩村、黄金坝村各设一个点位;

监测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NO2-NOX)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

监测频次:每季度各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全年共四次。采用手工监测,每天逐时监测。

(二)地表水环境监测

监测点位:大浦新村、沙墩村、黄金坝村各设一个点位;

监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按照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的监测断面可不报送粪大肠菌群。在出入境断面各设1个断面,共6个监测断面。

监测频次:每季度各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采用手工监测。

(三)质量控制

按照《全国农村环境治理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执行,要求提供现场监测图片,分析的原始记录(复印件);我所将按照《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采取现场监督及质控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质量。

(四)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中标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5日前,提供盖有CMA章的该季度环境空气监测报告和地表水监测报告,第四季度报告应于1110日前提供。

(五)其他要求

严格遵守监测数据保密规定。整个监测工作要按照市环科所相关要求开展。

二、监测服务费用

监测服务费控制价2.7588万元,按季度支付。

三、报名时间及其它有关要求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二)本项目公告期:20231212日——20231219日。

(三)报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裙楼三层

(四)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监测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五)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或事业单位请于202312191200前提交报价文件(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涵盖本项目监测因子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附表,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等相关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

20231219日下午1500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当场公布。

联系人:胡志刚、杨岚  电话:0553-573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