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公开采购2025年芜湖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采购需求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点位:大浦新村、沙墩村、黄金坝村各设一个点位;
监测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NO2-NOX)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
监测频次:每季度各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全年共四次。采用手工监测,每天逐时监测。
(二)地表水环境监测
监测点位:大浦新村、沙墩村、黄金坝村各设一个点位。
监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按照采测分离方式开展监测的监测断面可不报送粪大肠菌群。在出入境断面各设1个断面,共6个监测断面。
监测频次:每季度各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采用手工监测。
(三)农业面源控制点位
监测点位:无为市陡沟镇卫渡闸、南陵县弋江镇下坝王 、湾沚区六郞镇殷港老街各设一个点位。
监测指标: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监测频次:每季度各监测一次,全年共四次,采用手工监测。
(四)质量控制
按照《全国农村环境治理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执行,要求提供现场监测图片;我所将采取现场监督及质控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五)监测数据报送要求
中标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5日前,提供盖有CMA章的该季度环境空气监测报告和地表水监测报告,第四季度报告应于11月10日前提供。
(六)其他要求
严格遵守监测数据保密规定。整个监测工作按照市环科所相关要求开展。
二、监测服务费用
监测服务费控制价5万元,按季度支付。
三、报名时间及其它有关要求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
(二)本项目公告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
(三)报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1座裙楼三层
(四)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监测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五)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第三方咨询公司或事业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8日17:30前提交报价文件(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涵盖本项目监测因子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附表,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类似业绩等相关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
2024年12月5日上午9:00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当天公布。
联系人:徐悦 电话:3871601, 1505646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