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巡察,2024年8月14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坚决扛牢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坚持把省厅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专题整改会议、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等,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示范推动落实。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改起、从主要负责同志做起,全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工作专班,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事要解决、责要厘清、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四个维度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梳理问题症结原因,从严从实从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项清单”,以“责任制+清单制”形式,做到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先后6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重点协调督导整改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专班定期调度,突出过程管控。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实行“周报告、三级调度”机制,及时、动态、全面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共报送17期周报告,发放4份工作提示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动真碰硬、靶向施策,切实强化落实整改任务的政治担当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坚持学思践悟笃行。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新要求。二是坚持对标对表学。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智慧环保平台,建立了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和物联感知数据中心,完成全市国、省、市级大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及视频监控点位的联网,构建城市级生态环境物联网感知体系,提升环境监管“人防”+“技防”模式协同效率,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行动,制定《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发现机制,形成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问题整改到位的闭环。四是加强水质目标管理。按月对37个考核断面开展监测预警分析、通报,充分利用自动水站和电子围栏监控,及时排查防范化解水环境污染风险和隐患,2024年芜湖市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5位,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一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2024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环委会等专题听取研究生态环境工作14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同志等现场督导24次。进一步完善12个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人员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行动,拍摄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二是扎实推进“回头看”整改。花津桥排区完成管网排查,排区内13个小区和5个公共单位的混接整治工作已完成,完成花津桥泵站初雨智慧分流设施改造。金马门排区已基本完成整改,完成金马门泵站初雨智慧分流设施改造。三是持续加大“散乱污”整治力度。转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分领域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委办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监管职责。四是积极争取项目入库。2024年积极开展帮扶指导,组织申报中央大气资金项目8个,成功入库7个。
3.多措并举持续改善环境。一是聚焦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与城管部门联合制定《餐饮油烟扰民联动执法四项工作机制》,发布《公开征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线索公告》,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与交警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芜湖市禁鸣区划定的公告》,明确机动车鸣喇叭的区域和时间,推动重点路段展隔音屏安装,进一步减少噪声扰民问题。二是聚焦工业企业异味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降低环境影响,加大环境治理投入,督促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三是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溯源排查和截污整治,恢复水体生态系统,加强水体日常维护,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街道、社区、居民业委会联防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四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片、参加“一把手走进直播间”访谈活动,深入宣传芜湖生态环境工作成效。通过主播探访栏目跟随电视台主持人走上街头,普及环保知识,提升群众环境意识。
4.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芜湖市综合指数全省排名9,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位次,PM2.5年平均浓度全省排名第4,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位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所提高。一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治理。全市5家在产水泥熟料企业在前期省地标改造的基础上,有3家达到更为严格的A级绩效水平;全市4台在用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已达到超低排放限制要求,42台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二是修订印发了《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完成生态环境部推送的5538家企业现场核查,将3921家涉气企业纳入新的减排清单,并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制定完善减排措施。三是持续开展巡查。积极应用高空瞭望等遥感监测手段,覆盖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率,全市已安装秸秆焚烧监管摄像头197个,对巡查发现的露天焚烧火点及时通报属地,确保火点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一是严格防控总磷污染。经整治,2024年新港取水点总磷均值为0.073mg/L,低于0.08mg/L的总磷控制目标。2024年1-12月,新港取水点总磷均值为0.073mg/L,达到《芜湖市总磷污染控制方案》要求(总磷浓度0.08mg/L左右)。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经开区化工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于2024年底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三是推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标识牌、隔离防护栏设置等设置,建成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四是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无为市泥汊(长江)水源地等饮用水水源地等均按照“一源一案”要求,编制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6.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持续改善土壤环境。完成繁昌区现存的5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二是组织警示教育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三山经济开发区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固废领域环境问题警示教育会议。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2024年芜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维码档案系统,实施“一站一码”,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全市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县一策”“一站一策”编制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四是开展全覆盖检查。完成全市230套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占比稳步下降。
7.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芜湖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积极谋划四县区分所发展规划和发展方向,持续推进“小组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分工和责任。2024年6月起推行监测工作“项目化”运行,试点“小组制”。二是强化统筹能力。环科所统筹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职称评聘,确保工作岗位与职称相匹配,充分发挥职称的“指挥棒”作用。三是持续提升监测能力。2024年向无为市分所调配监测设备10台套,支持采购试剂耗材,并对无为分所监测人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南陵县分所取得省质量监督管理局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初步具备2大类21项的污染源水质监测能力。
8.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一是提升监测装备能力。通过采购水质预警溯源仪、油气三项检测仪、个人防护包等提升环境监测装备。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归档程序。修订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归档程序;组织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线上、线下案卷评查,根据省厅通报,芜湖市行政处罚案卷总体质量较好,平均得分95分以上。
9.抓好改革制度落实。一是技术复核全覆盖。自2024年第二季度起,市局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自贸区管委会环评审批项目进行技术复核。自贸区管委会在第二、三、四季度共审批环评文件61份,抽取复核环评文件20份。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部门全覆盖。2024年指导农业农村部门、水务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各办理完成2起案件。
10.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一是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2024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8月,根据省厅相关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率居全省第三名。二是联动平台实现远程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监控平台、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巡查系统3项智慧监管平台,对216家排污单位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对315家企业覆盖视频监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远程监督、提醒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印发《2024年芜湖市环境应急大练兵活动实施细则》,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环境应急能力提升。无为市、三山经开区已组织开展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11.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制定印发《关于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督促各分局规范制定各县市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均完成修订工作并印发。2024年12月10日,以桌面推演形式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二是整合监管资源。2024年12月与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签署了《芜湖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合作协议》。建立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开展我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2024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关联合印发《芜湖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开展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听取有关单位意识形态开展情况的汇报及交流发言。二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1月,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由局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三是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制定完善了《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编审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并落实到人,积极配合市网信部门开展“江淮净网·清朗·网络戾气整治”自查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3.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根据工作实际实时更新《芜湖市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实行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全系统权力运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督察调研报告》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三是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等。
14.强化“一岗双责”职责履行。一是专题会议调度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次报告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的基层党员讲授党课,列席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三是梳理履责清单。梳理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清单,制作工作提示单,2024年第三、四季度,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
15.提升日常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二是加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学习力度。利用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及时学习上级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三是召开会商会议。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紧盯重大节假日,加大监督力度,开展明察暗访。四是规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逐条逐章学习了条例原文,要求每位党员至少开展1次研讨,邀请市纪委专家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确保入心入脑。
16.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一是聚焦“国之大者”,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驻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环保警示片曝光问题、环评审批、固废管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嵌入式”专项监督,同时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动协作工作办法》落实见效,整合局机关纪委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二是每季度对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季度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员“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开展联动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局机关纪委对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情况、作风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开展联动监督检查。
17.规范高效处置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筛选、集体会商研判等机制,按照市纪委要求,每月将新受理的问题线索上报提级排查会研究决定处置意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时限精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18.规范采购管理工作。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的工作提示单》,进一步规范市生态环境系统采购工作。
19.规范制度建设与执行。组织采购工作人员学习采购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采购管理规定及流程的学习,提高了对各采购环节的合法合规意识,为之后采购工作夯实基础。
20.严格落实履约把关责任。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分局工作人员学习采购有关规定,印发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工作提示单,规范采购管理。
21.规范资产管理。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工作。二是规范固定资产制度建设。市局、执法支队、环科所均已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执法支队认真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要求执行,确保公车管理使用廉洁高效。
22.规范执行财务制度。一是规范报销流程。印制《市直预算单位常见业务报销手册》,明确常见业务报销规范、单据填写规范、注意事项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性。二是修订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金额上会标准。宣教信息中心、市环科所、执法支队均已制定或者修订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金额标准。
23.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跟进严肃处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
24.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确定考核比例。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局内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报告,明确优秀比例。二是规范考核流程。按照季度开展考核,不断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2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纪委工作安排,自5月起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务接待制度等,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二是开展明查暗访。利用重要节点,对下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的同时进行违规吃喝检查,随机抽查部分单位的账目。三是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民主生活会上,对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6.规范党组织议事边界。一是规范议事决策规则。正式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局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
2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办公室组织对《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系统性学习,按照执行决策规则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
28.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局党组会会议记录,对局党组成员的讨论意见进行详细如实记录。
2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提高年轻干部的占比,建设结构合理的干部梯队。二是多方式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选派干部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和到村任职,通过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突出实践锻炼。三是多渠道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通过新招录公务员、省委组织部定向选调生、事业编制招聘、遴选公务员等方式,不断扩容增量,从源头上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结构。
30.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加大职级使用力度。有效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机关和分局的职级使用率。二是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果,激励和约束并重。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环保企业和系统干部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选派学员参加省厅、市委组织部的各类调学、专题培训班。
3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规范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规范管理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履行备案登记。
3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0月各支部集中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学习,11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以上两项内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规范。二是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召开2023、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听取抓基层党建工作报告;2024年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支部按期换届、党员发展等,进一步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干部作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四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局党组印发工作要点,开展深入抓好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目前我局已成功创建环科所支部“生态哨兵 测评‘芜’优”和执法支队党支部“党建引领,执法先锋”两个党建品牌。
3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及负面情形,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支部、镜湖区分局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全覆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抓好“三会一课”。环科所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措施的通知》,固定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日。四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鸠江(江北)分局党支部制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党课的主题、时间和频次;经开区分局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以创新的党课形式和内容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提高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4.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一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等,分三批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2024年度市直机关“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班。二是规范收缴党费。经开区分局党支部和南陵县分局党支部对巡察指出的党费收缴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35.持续巩固上轮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一是一体推进整改。将上一轮巡察整改指出的仍存在的问题纳入本轮巡察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二是加强监测队伍建设。监测中心制定《安徽省芜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计划》、《安徽省芜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应急监测能力发展计划(2024-2026)》;与2023年度相比,持证人员数增加10人,持证项目增加135项次,分别提高20.9%、18.4%。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报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组织交流发言。
36.巩固专项审计整改成效。一是开展全面整改。相关县市区针对发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完善交通警示牌和水源地界标设置,修补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栏,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完善“一源一档”支撑材料。二是强化日常巡察。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现场核查反馈问题的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区复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排查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防护栏、预警监控设置等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全面贯彻推动成果转化的政治要求
经过集中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芜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决抓好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狠抓到底。切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改”得更彻底、巡察成果“用”得更充分。
(三)坚决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工作,巩固好、坚持好、利用好整改成果,全面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真正使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转变思路的过程,成为纠正作风的过程,成为提升工作的过程,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力推动芜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