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附件1,以下简称“省方案”)的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集2025年芜湖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芜湖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2、控制价:20万元
二、采购需求
1、 地面综合监测。按照省方案要求和技术规范,对监测区2个出入口地表水点位、5个土壤监测点位进行监测。
2、卫星遥感监测核查。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度遥感监测核查。
3、指标调查。开展上一年度农业面源污染相关分县指标调查和监测区内土壤监测点位的地块调查。
4、编制评估报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量评估,提交污染量核查表,完成监测评估报告。
(具体见附件2)
三、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土壤类或环境类或水文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参与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项目各项职责,项目实施人员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实施团队应保持稳定,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确实需更换,应提前向采购人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四、技术要求
1、需提供项目总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目标、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实施方案、进度计划、人员安排、预期成果、质量控制措施等。中标人应现场踏勘,摸清汇水单元内种植类型、面积、作物分布、地形地貌、水系流向、出入境位置、水质水文等环境状况。
2、具有中国计量认证的CMA资质(且涵盖以上水质、土壤手工监测的指标,以提供的资质附表为准)。
五、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见附件3)
六、安全及保密要求
中标人须确保现场监测人员和设备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起的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因设备短缺影响项目进度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承诺并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项目所形成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成果,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许可第三方使用服务成果。
七、其他
(一)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9日-5月8日,为期5个工作日
(二)投标要求。2025年5月8日17:30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1.报价文件(须分项);2.总体方案;3.符合项目人员要求的证明材料;4.相关检测资质证明;5.相关业绩材料。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在封包上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满足以上要求,方视为有效报价文件。
(三)自开标之日上溯两年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监测质量问题或篡改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被通报或处罚情况。
(四)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本次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评标方法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五)2025年5月9日15:00准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分数最高者取得本项目服务资格,结果当场公布。
联系人:武敏敏、徐国胜、金聪
联系电话:0553-5736056、5736058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D区137室
附件1: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