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08号令) |
审批对象 |
企业 |
申请条件 |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
申报材料 |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由申报人从安徽省环保厅网站http://www.aepb.gov.cn/pages/Aepb14_ShowNews.aspx?NewsID=47500下载后填报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2. 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或意见;——申报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得到许可后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3.拟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说明;——由申报人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4.现有单位出具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以及最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新、改、扩建项目出具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由申报人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5.废物填埋设施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申报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得到许可后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6.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申报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得到许可后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7.危险废物经营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由申报人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8.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培训计划;——由申报人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由申报人提供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 |
办事程序 |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或易企网申请;线下到市民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5、发证: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范围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批复交给服务对象,并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2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__20__ 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是 ■否 |
审批决定证件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承办单位及地点 |
承办单位:芜湖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芜湖皖江财富广场C1座6楼市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2963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