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的《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的《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