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截至11月7日,芜湖市PM2.5平均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率为79%,重污染天数为零。10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聚焦减污降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碳管控。组织19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推进芜湖发电和安徽华电2家电力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并完成配额履约清缴,指导绿洲环保、芜湖新兴冶金2家企业完成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开户。
二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注重能评环评联动、减污降碳协同,严格落实“两高”项目管控。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16件,办理排污许可证300家。5月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抽查2020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114家,处罚违规环评编制单位4家,环评工程师5名,促进全市环评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提升。对医药制造业等37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受理当日完成审批,全年共受理告知承诺制审批25件。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全年受理办结19件。
三是不断优化助企服务。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全年共走访企业565家次,收集企业问题99个,已办结97个。配合完成281家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核工作,完成96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帮助6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四是聚力“双招双引”服务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芜湖市2022年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专班工作机制,建设产业专家库、推进“三碳”研究院项目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环境要素保障。截至目前,我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新增落地项目66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5个,50亿元以上项目6个,总投资金额714亿元。
(三)聚焦“三个治污”,突出系统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向深入。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高位推动加强统筹调度。为扭转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反弹的不利局面,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8次,多次亲自带队开展涉气重点企业夜查,市大气办开展每日巡查,每月通报,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梳理建立VOCs年度治理清单164家、重点企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84家,深入重点企业84家次。发现问题60余个,立案处罚31家。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完成1157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查处超标排放黑烟车672辆。出台《芜湖市机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依法治理范围。开展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十个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对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施工项目,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曝光,建立信用联动,倒逼企业整改落实。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全市“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开展“一断一策”编制工作,建立排查清单,逐一编制“一断一图”,形成“一断一表”。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开展排涝泵站监测专项行动,累计手工监测排涝泵站38个、利用自动站数据20个,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限期整改,减少汛期水质波动。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创新全市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建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每月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系14条河流、市区重要水系11条、主要湖泊20个等水体水质监测,形成水质监测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会同市委督查室对相关河湖水系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创新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机制,邀请各责任单位综合研判,对披露的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和目标进展缓慢的任务,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管控和修复工作机制,全年共评审9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确保疑似地块应查必查。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成立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印发《芜湖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组织湾沚区、无为市申报了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完成3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9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预计达23.5%,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32.1%。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全面摸排全市364家规模化养殖企业,随机抽取60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1个,立案查处3家,目前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持续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科学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做好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年共收集医疗废物5337.63吨,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四)聚焦长效常治,着力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和环境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完善突出环境问题发现和解决闭环机制。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暗访、排查、公开曝光等5项工作制度,努力完善“一套体制”。每季度制作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暗访片,共交办问题256个。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出提醒单、督办单36份。聚力聚能,全面发挥议事协调机构抓总攻坚职能。提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余次现场督导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7次。聚焦重点问题靶向发力。对神山公园水系污染,保兴垾水系水质反弹等问题进行督办,制定城东污水处理厂、两垾问题巩固提升方案,建设神山公园水系、保兴垾文化路支沟、扁担河等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截至目前,我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达到序时进度,尚有5个中央层面问题、5个省级层面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执法。重点开展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机动车维修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企业112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14人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2件,罚款金额1798万元,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件、查封(扣押)案件7件。优化执法方式,推广非现场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包含9大类189家企业。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全年适用《免罚清单》案件10件,免罚金额84万元。全市176家重点排污单位实现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211家企业与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实现联网。建设完善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新增视频数据、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点数据、固废数据等,在2022年“数字中国”的行业案例评比中,芜湖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获得优秀案例奖。
三是全力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对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历史污染遗留问题较多的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开展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共排查企业(园区)323家,发现风险隐患109个,已完成整改100个。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一线工作法”和绿桌恳谈制度,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443件,受理率与处理率均达100%。
(五)聚焦先行先试,生态示范引领持续加强。
一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暨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完成了《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的编制与论证,印发《芜湖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无为市、南陵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五城同创”良好局面初步显现。
二是把握宣传主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芜湖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文章2000余篇,总阅读量为120余万,生态环境部、省厅双微共转发40余篇,在全省“双微”矩阵中稳居第一方阵。以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唱响主旋律,打响宣传品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六)聚焦作风建设,全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一是切实做好巡查整改。认真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18大项37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排查,进一步跟踪问效,防止死灰复燃,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力推动“一改两为五做到”作风建设。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开设“作风建设集中教育”、“办实事优环境”专栏,成立8个巡回指导组下沉各单位。发布集中教育动态信息报道33篇,组织集中教育55次、开展研讨24次、查摆问题73个,“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改进作风取得实效。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力度仍需加强。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本地源叠加影响,我市因臭氧失良天较去年同期上升,完成优良率考核目标任务艰巨。扬尘整治易反弹,部分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仍然落实不到位。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在一厂一策检查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低水性漆等源头替代工作推进缓慢,活性炭更换频次不够,无组织排放收集效果差等问题。
(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仍需提高。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平衡,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往往依托跨市处置,存在风险隐患。
(三)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实施仍有短板。项目分布不均衡。自2020年实施储备库制度以来,项目主要集中在湾沚区,部分县区近3年未申报项目,落实地方支出责任不积极。2022年上半年3个入库项目拟获得的2023年度资金暂未下达,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等靠”的思想。
(四)部分共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验收积极性不够。目前尚有5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未完成整改验收,相关市级监管部门未落实好指导、监督职责,各县市区、开发区整改验收积极性不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我局将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企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开展VOCs治理项目深度治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登记,严格打击黑烟车和排放不合格车辆。二是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地表水断面水质目标管理,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并重,组织实施龙窝湖及惠生联圩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监管。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动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33.3%。全面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确保实现医疗废物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处置。四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集中力量对各级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协调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销号任务。五是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服务和监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积极组织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落实,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深入研究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引导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释放市场潜在需求,形成新的增长点。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