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08:50信息来源: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编辑:左大进 字体:【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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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人民城市为引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上要对标先进,奋力追赶,缩小差距,争先进位。具体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7.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83.3%;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100%,劣V类比例保持为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38%农村黑臭水体累计治理率提升至7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见实效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强化环境服务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拓展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问题。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动态调整更新。持续推进“环企直通车”企业“面对面”互动和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推进“两证合一”深度融合,推行“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深度改革。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持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鼓励园区、企业等开展低碳创建。

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协商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综合运用以商招商、园区招商、协会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发挥长三角科创共同体、G60科创走廊等区域合作和人才共享叠加优势,建好用活各类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在集聚创新资源、协同技术攻关等领域,带动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深化点源、面源、移动源“三源”共治,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完成长流程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35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火电、钢铁、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等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动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基本完成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积极防控臭氧污染。2023年7月1日,全市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开展柴油货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持续开展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专项行动。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完善会商调度机制。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水质目标管理,运用预警、调度、约谈等多种手段,推深做实“一断一策”,强化汛期污染强度分析运用,提升城市水质指数;坚持完善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制度,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城区重要水系水质力争达到Ⅳ类标准,建立健全防止水体水质反复的长效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配合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探索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监测评估,落实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实施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强化输水河道水质目标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核,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督促指导无为市泥汊水源地、湾沚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水源地等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同网、同质”供水,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配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全市主城区“十四五”城市水环境巩固提升工作,实施工业企业、园区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推进“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开展美丽河湖案例征集。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和医疗机构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管理。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行动。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着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1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31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3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基本解决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空转、超标排放等问题。持续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建设,制定完善乡村生态振兴试点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

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谋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首轮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详细信息调查,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治理“回头看”,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日常监管。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推进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工作。进一步推动核技术利用单位分级分类管理。辐射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

协同推进区域共保联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完善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推进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严格监管固废危废跨区域转移。

(三)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动态建立2023年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加快推进中央及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开展以“回头看”为重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年”行动。完善常态化暗访机制,市领导每月开展明察暗访,强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季度拍摄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排查行动,坚持落实“工作提示单”制度,加强日常监察。严格落实《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办法》,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有无反弹等情况进行考核,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对历次中央和省级督察转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坚持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和绿桌恳谈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举报。

(四)持续强化自然生态保护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开展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审查工作。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网络建设,积极参与省水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

强化示范创建和引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创建目标。推动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形成全市生态文明创建浓厚氛围。

(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创新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深化政务服务“一屏通办”改革,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审批系统互联互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

更多利用市场机制有效扩大投资。强化项目化治理,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资金投入、金融服务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模式创新,统筹实施一批环境效益显著、产业特色明显的EOD项目。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积极申报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加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繁昌区犁山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做好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持续推进生态补偿工作。继续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固废、危废跨区域处置补偿机制。

(六)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智慧环保建设。积极协助“数字安徽—智慧环保”平台设计与建设,完善市级智慧生态环境平台功能模块,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利用场景,扩大推广应用范围。开展生态环境政务数据目录治理工作试点。完成环保专网改造工作,进一步做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环保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转换迁移工作。持续做好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工作。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扎实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继续实施“双随机”检查和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持续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监测,持续推进污染源自行监测,扎实推动声环境自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试点监测、工业园区和交通污染专项监测。探索创新管理体制,试点构建市中心实验室,形成市级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全市一体执法、监测、污染源等监测能力提升。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入推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强化工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溯源。持续开展化工产业及长江流域“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加快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探索开展跨界河流上下游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执法检查。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协调推进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宣传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产品推送机制。组织举办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深化“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

做好其他支撑保障工作。开展年度内部审计,持续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法治建设、环境统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持续加强机要保密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聚焦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对标“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根本要求,进一步创建市生态环境局“模范机关”。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2023年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学习,以开展“原原本本学、分层分类学、集中宣讲学;比实干担当、比创新服务、比作风成效”的“三学三比”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五环保课堂”、“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芜湖共读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提升基层党组织功能。持续巩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严格按照换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新任党支部书记任前谈话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扎实开展分局党组、党支部提升行动,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入融合的路径方法,坚持“一支部一品牌”,培育一批务实管用、彰显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

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深入贯彻全省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集中教育。严格执行为基层减负举措,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过度留痕、形式主义隐形变异等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整治“两违规”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坚持运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结合近年来生态环境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检省、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有力震慑。

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围绕忠诚干净担当,配好班子选好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有计划地将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六个一线”墩苗,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以创优争先为导向,加强平时考核,完善市局、分局、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持续开展“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让“躺平式”“混日子”干部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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