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1:17信息来源: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字体:【  

市政府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真抓实干奋进新征程,以奋发进取建功新时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12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位列全省第7,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3.2%,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8。10个国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一)推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

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协商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多次谋划“省市县”三级联合重大招商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新增落地项目共90个,总投资金额1131亿元。前三季度在各地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综合排名位列前两名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累计检查企业152家,梳理制定VOCs综合治理年度任务清单企业14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二是开展柴油货车排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累计查处超标机动车200起。安装1606台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落实机动车I/M监管制度,将1652辆机动车列入监管黑名单,将逾期未维修机动车324辆本地籍机动车,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曝光。三是组织公安、住建、交通、城管、自规重点处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项扬尘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共出动人数3762人次,现场检查4284次,发现问题715个,已完成整改715个。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加强水质目标管理。运用预警、调度、约谈等多种手段,推深做实“一断一策”,1-10月累计向属地政府发布48次预警督促属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坚持完善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制度组织实施主城区主要水体水质监测项目,每月对主城区范围内22个主要湖泊、88条水系开展水质监测1次,按月形成水质监测成果,每季度提交水质分析报告三是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研究制定《芜湖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开展工业企业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全年排查整治180家,整改完成159家,完成区级验收71家。

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截至10月底完成136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二是着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截至10月底,已完成7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3%。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67.7%。

持续加力生态示范文明创建。今年南陵县入选国家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前我市已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实地核查。下一步将按照下发的《核查反馈意见清单》完善我市申报材料,力争创建成功。

(三)铁腕治污与服务发展两手抓

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截至2023年10月底,“1+1+N”中央和省级层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信访件完成整改1965个,整改完成率达99%,其余正序时推进中。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暗访、排查、公开曝光等5项工作制度,2-3月,组织十三个市直部门分别牵头成立排查组,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排查行动,累计出动1000余人次,排查点位800余处,发现问题214个,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9-11月,开展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预督查,各县市区、开发区自查发现问题523个,市环委办组织5个检查组下沉督查,累计发现524个问题,将按类型交办责任单位。

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坚持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和绿桌恳谈制度,截至目前开展带案下访55次、绿桌恳谈6次。1-10月份全市环境信访件1454件,累计比上年同期下降59%,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100%。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持续开展化工企业排查整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动、排污许可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0月底,共检查企业2950家次,处罚企业215家,处罚金额2186.3272万元,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件,查封(扣押)案件8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推行“豁免+承诺”服务。今年1—10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69件,办理排污许可证567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81件。高效助力企业项目依法落地。是不断探索创新机制。实行“专家坐班”制度。组织市环科所专家们从“幕后评估”走到“台前解惑”,每月至少有一名专家在审批窗口坐班,通过服务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了企业多次跑路、重复咨询、反复修改的困境。三是持续推进“环企直通车”和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截至10月底,共走访642家次,帮助企业解决88个实际问题。

    (四)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助推生态环境整治

持续实施湾沚区“两江四圩”区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已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申请贷款,已获授信1.25亿元。芜湖市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EOD项目成功纳入国家级项目库,无为市巢湖流域(无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开(EOD)项目成功纳入省级EOD项目库。不断强化项目储备库建设,成功申报芜湖市凤鸣湖湿地生态工程修复工程、繁昌区荻港镇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等8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储备库项目入库。今年以来,全市共获得中央资金支持17944万元,获得省级资金支持5959.7万元,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不断实施落地见效。

(五)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

建立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芜湖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定期调度,提升减污降碳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今年我局共启动损害赔偿案件6件,全部完成,涉及损害赔偿金额 215余万元。继续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截至目前9个县级补偿区域和72个镇级补偿区域共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980万元,罚扣生态补偿资金695万元。1-10月,全市13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累计产生污染赔付金、生态补偿金分别为100万元、512.5万元。

二、存在不足

一是完成年度空气优良率考核目标困难较大,气象条件较往年扩散条件明显变差,且随着信义七期等项目的陆续投产,污染物排放量较去年明显增大二是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火点频发对除秸秆外其他露天焚烧现象监管缺失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进展较慢,部分县区重中心村轻自然村,未能严格按照双60%要求统筹推进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易发生反弹。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排查,按月调度县市区、开发区自查情况,严格执行《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防反弹管理办法》。按照督察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职责分工,按要求梳理资料,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排污权交易工作。按照《安徽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2023年底前,全面梳理我市减排项目,完成市、县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建设工作,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2024年,指导排污单位开展排污权交易,及时记录排污权核定结果、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三是持续加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双招双引工作。以打造全国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长三角动力电池中心和全国重要的储能电池制造基地和全国领先的高效环保设备制造基地为目标。坚持常态化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招商,深入分析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努力招引更多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优质项目和优秀团队。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