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10:25信息来源: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编辑:杨玲 字体:【  

驻局纪检监察组、各科室、分局、驻市监测中心、局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调整,经报厅党组同意,现对我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潘怀中同志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蒋文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胡庆昊同志负责环境规划、综合考核、审计统计、绿色发展等方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驻村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局“双招双引”工作。负责市绿色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专班日常工作。

分管规划财务科、驻村乡村振兴队、产业专班

朱俊同志负责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负责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环境宣教信息工作;负责生态损害赔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水生态环境科、法规与监测科市生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任俊宏同志负责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核与辐射管理工作;负责大气、噪音、光等污染防治、低碳减排;负责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环境信访、机动车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市大气办日常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大气环境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李峻同志负责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

周涛同志负责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负责自然生态、生态创建工作。负责市环委办、市整改办日常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

王文婧同志负责机关管理、政务公开、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及生态振兴、 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分管办公室、土壤生态环境科;协助分管行政审批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市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胡鹏同志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局领导联系分局制度,胡庆昊同志联系湾分局和镜湖分局;朱俊同志联系南陵分局和鸠江分局;任俊宏同志联系无为分局和江北分局周涛同志联系繁昌分局和弋江分局;王文婧同志联系经开分局和三山分局。各生态环境分局按业务归口,垂直管理;遇重大事项报局党组研定。

实行局领导AB角工作机制,A角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分管工作时,由B角临时接替完成分管工作,避免工作缺位和空岗现象。潘怀中同志胡庆昊同志互为AB角;朱俊同志和任俊宏同志互为AB角;周涛同志和王文婧同志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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