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涉及芜湖重点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根据省环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重点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安环委〔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涉及芜湖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印发给各单位,请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细化措施,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