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 (皖环发〔2023〕18号,附件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环委办将定期调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及排名,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附件2)报送至邮箱whsdqb@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的通知(皖环发〔2023〕18号)
2. 芜湖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