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不断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省域副中心打造美丽芜湖。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目标:对标先进、奋力追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继续推动更多工作争先创优。基本目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85.2%;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100%,劣V类断面比例保持为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50%左右,完成28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重污染天数比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统筹推动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争取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基本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全面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登尽登。加强车用油品质量抽检抽查和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的环保达标监管,严查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排放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积极稳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实施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恶臭异味和道路扬尘问题专项整治。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长江芜湖段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修订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探索建立长江干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长江、青弋江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实施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保障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质稳定。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推进繁昌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芜湖经开区化工园区专用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及初期雨水收集等基础设施建设,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立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机制,开展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评估。持续推进无为市纵一河黑臭水体整治,推动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立标。落实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要求,发挥湾沚区城东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减排效益。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成因排查和整治。组织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工作。强化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动态调整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落实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重点建设用地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防范违规开发利用;开展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印发《芜湖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7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善“一水一策”方案,完成2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印发《芜湖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对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考核评估与多部门协同,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广泛传播“无废理念”,深化大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水平。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扎实做好“一废一库一重”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持续动态更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推进重金属减排工程。强化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
三、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服务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复核,加快推动排污许可与环评、自行监测、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有机衔接。持续加强环评市场管理,按季度复核市级审批(审查)的环评文件质量,开展环评机构双随机检查。把好环境准入关口,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审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做好EOD项目储备库入库的申报工作。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聚焦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和突出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继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实施。持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单统管”、“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配合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查,强化月度信息化存证,提高数据质量。根据省级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推动甲烷排放控制工作。
深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深化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坚持规划引领,继续认真深入研究我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切实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积极开展精准招商,开展攻坚招商,做好补链、固链、强链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招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链供应链实际,积极创新招引模式,常态化走出去、精准化引进来,深入分析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努力招引更多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优质项目和优秀团队。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投产见效,扩大增量,重点做好为企服务工作,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畅通企业沟通机制,加强与龙头企业交流,了解行业动态倾听企业诉求,落实完善常态化为企服务制度,对重点项目落实“点对点”服务,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主动联系企业收集问题,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四、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力度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实,推动问题查处整改;协同开展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建议审查。持续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以问题查处推动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开展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推进第二、三批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推广试点地区调查经验,建立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数据库,强化数据质控和成果汇总。开展全市17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谋划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研究和运用。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做好系列宣传活动。
强化示范创建和引领。组织做好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加强示范创建已命名地区的动态管理和规划落实情况评估,做好相关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论证。
五、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高质量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级层面问题整改,重点做好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开展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2024年度“1+1+N”整改任务清单,坚持落实“工作提示单”制度,加强日常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动态监管。认真落实《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实施细则》,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有无反弹等情况进行考核,提升整改工作质量。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高效办理《民声呼应》反映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持续推动环境信访问题解决。认真践行“浦江经验”,推进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组织对已办结信访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开展群众不满意环境信访件抽查核查,持续推动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继续开展绿桌恳谈和带案下访。
六、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全省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深化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实施。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和响应体系,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强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继续做好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市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中高风险放射源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防护年度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辐射防护安全监督性监测,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底色”评定挂牌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事项。强化2024年省地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持续做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工作。
七、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严格督察执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推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继续按季度拍摄市警示片。动态调整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分工,推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完善执法监测联动机制,根据年度监测计划细化驻市中心、环科所执法监测任务。制定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三个全覆盖”为核心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细化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探索成立联合办案机构,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大案要案专班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新领域新职能执法工作,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组织开展执法稽查、案卷评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成《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优化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推进省级工业园区空气站点建设,建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持续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例行监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实施新污染物、水生态监测试点。扎实推进市级监测站点数据与省平台联网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强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对重点核与辐射装置的监督性监测,提升地方辐射监测能力。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办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摄影大赛,制作生态环境优秀宣教作品,讲好芜湖生态环保故事。组织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办好六五环境日市主场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
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始终牢记政治机关是第一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方面建设,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看环保、谋环保、抓环保,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逢会必学”“第一议题”“首要内容”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以党支部为基础,抓好党组示范领学,督促支部带学促学,丰富学习形式,统筹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芜湖共读等各类教育资源平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六破六立”、“五大”要求,深入学习研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化隐患排查行动,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住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切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推动纪律教育常态长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切实防范被腐蚀被围猎的风险。持续巩固“两违规”专项整治成果,认真贯彻落实《芜湖市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强化运行流程监管,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范“新形象工程”,厉行勤俭节约,带头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制止年底突击花钱、“三公”经费超标准列支等不良倾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刹住“干环保吃环保”的歪风邪气,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净化优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
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选拔任用“忠专实”、“勤正廉”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推进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和执法大队长异地交流。加强干部一线实践锻炼,选派干部赴沪苏浙等先进地区开展实训锻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应急大练兵和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对执法骨干开展培训,提升基层能力素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年轻干部队伍。探索延伸干部考察工作,注重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环境执法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与干部职工家庭的沟通交流,共同构建廉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