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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环保局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06-07 00:00来源:芜湖生态环境局作者:超级管理员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66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环保局

主持人: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欣  发布人:市环保局局长 李新宇

视频链接:http://www.wuhubtv.com/folder115/folder120/2018-06-07/45154.html

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17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89.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8.8%PM10年均浓度为82μg/m3PM2.5年均浓度为48.7μg/m3;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态,长江芜湖段、漳河和裕溪河水质稳定保持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青弋江芜湖段、黄浒河水质稳定保持好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各功能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符合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6.35,三个降水监测点均未发生过酸性降水,全年酸雨频率为0。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城区全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5μg/m349μg/m382μg/m349μg/m3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50天,轻度污染93天,中度污染17天,重度污染4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污染天数的20%,以O38小时为首要污染物的占37%,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16%,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占27%。四县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截至目前,芜湖市设置9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市区5座,所辖4县每县设置一座,均采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全市污染物分布南北差异较大,北部整体污染物浓度高于南部。

水环境质量方面。一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8个,取水口分别位于长江、青弋江和漳河,按每月对水源地开展的监测项目评价,水源地总体水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二是主要河流及重点断面。2017年,长江芜湖段陈家墩、桂花桥、弋矶山、四褐山、东西梁山段,漳河澛港桥、南陵繁昌交界段等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海南渡段,黄浒河荻港段,裕溪河裕溪口段,西河入裕溪河口、杨柳村段等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共监测26条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4dBA),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0.6dBA)。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4dB(A),比上年降低了0.5dB(A),达到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较好。2010-2017年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均值变化不大,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功能区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达标率100%。在影响城市声环境的各类噪声源中,生活噪声源占66.2%,工业噪声源占18.2%,交通噪声源占15.5%

自然生态方面。2017年全市共完成37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工作,其中芜湖县9个,南陵县10个,无为县9个,繁昌县9个。无为县赫店镇、泉塘镇荣获“安徽省生态乡镇”称号,麻桥村等11个村荣获“安徽省生态村”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县,16个国家级生态镇,25个省级生态村。

2017年,市环保局开展各类执法行动,有力震慑违法排污企业。累计受理投诉5146件,检查企业290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262人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64份,实施行政处罚131件,处罚金额531.78万,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48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1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5起。

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坚持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价、公众参与“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05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711起,对222个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了竣工验收,完成全市14个行业5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018年,芜湖市环保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