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科长 王文婧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张东
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 主任 许仁平
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代表市生态环境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参与、指导。大气污染防治的情况,历来是社会公众十分关心的一个话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时大气环境的改善情况也是我们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成效最突出的一个领域。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大家报告蓝天保卫战的最新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位,PM2.5指标位列经济运行考核一类市第一、全省第二,获得省委省政府表扬。
(二)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改善幅度全省第4,在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排名第8,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4%的目标。重污染天数由2018年秋冬季的4天降低至1天,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改善目标。
(三)2020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0年1-9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4%,降幅在省内排名第5;优良天数比例为89.8%,同比提高21.3%,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位;重污染天数为1天,同比减少了50%。全市空气质量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市生态环境局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蓝天保卫战的重点任务,服务“六稳”“六保”,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
(一)加强调度,紧盯重点任务。市大气办印发了《芜湖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488个,已完成479个,完成率98%。其中,完成混凝土搅拌站除尘设施75套,建筑施工扬尘整治设施243套,65蒸吨/小时锅炉超低排放改造3台,生物质锅炉达标排放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21台,开发区集中供热改造项目9个,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治理4家,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12家,工业炉窑综合治理7家。
(二)突出重点,狠抓深度治理。一是严格落实安徽省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4月,安徽省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出台,规定现有水泥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推动水泥企业做好提标改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带领相关业务部门,多次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帮扶指导,组织召开了2轮水泥排放标准宣贯培训会,按月调度提标改造进展,确保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截至9月30日,辖区内8家水泥企业22条生产线基本完成提标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二是科学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是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鼓励企业创先争优的导向性。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超低排放企业科学管理,定期调度改造进度,督导企业按照改造计划开展提标治理。同时,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帮助企业申请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20万元。截至目前,新兴铸管、富鑫钢铁烧结、球团等重点工序已基本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冬病夏治,攻坚VOC排放。为确保完成“十三五”优良天数比例这项约束性指标,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今年6-9月,我市集中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行动,印发了《芜湖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按照“源头防控、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治污路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十个一”任务,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优良天数为114天,同比提高34天,超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同比提高12天的目标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年空气优良率的顺利完成。
(四)创新举措,探索管理新机制。在制度创新中找防治效能。2020年4月,市政府印发《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镇(街道)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通过缩小管控单元,打通了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实现上下联动的攻坚合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管理,先后出台《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芜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芜湖市建筑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环境行为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科学运用违规记分、分级惩戒的管理思路,倒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主动守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蓝天保卫战已经进入“十三五”决胜冲刺和“十四五”开篇布局的关键阶段,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仍面临着减排空间不足,“四个结构”调整的诸多挑战,需要我们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推进各项治理攻坚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确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整治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进展,及时查漏补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进各项攻坚任务,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
二是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2020-2021年秋冬季至关重要,意义重大,不仅关系到蓝天保卫战的成败,也会影响十四五开局之年目标任务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我市已制定了详细的攻坚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下一步将继续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平。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分析,联合气象部门提前开展会商研判,对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被评为A级企业、引领性企业和绩效先进性指标的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对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将实施更加精准的差异化管控措施。既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引导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四是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深度治理。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继续落实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提高全过程管控能力。突出抓好新车查验、上路联合执法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柴油车排放检验和维修管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机动车遥感监测和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
五是加强蓝天保卫战政策宣传。“十三五”期间,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最直接的感受是蓝天白云变多了。蓝天梦是每个市民的梦想,既需要党委政府主抓,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我们衷心期望广大市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滴做起,主动参与,形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合力。对发现的扬尘、散煤燃烧、黑烟车、企业偷排超排等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也欢迎大家及时拨打环保热线12369进行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查,依法严格查处,共同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