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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05-21 14:12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宣教信息中心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521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玉渊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  党组书记、局长  潘怀中

          市农业农村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晓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四级调研员  张应根

 


 

芜湖市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通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生物多样性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现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3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目前,自然保护地正在进行整合优化。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等教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奋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现代化生态名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绿盾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焦点问题;突出长江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的整改。

第一时间对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报告开展现场核查处理,重点核查各遥感点位现状、问题类型、建设单位与时间、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填报“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和“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一览表》等基础信息台账。对违法违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信息系统,并纳入省调度系统实施统一调度。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各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定期开展现场督查,重点督查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处理情况、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问题整改进展和整改效果。

截至2020年12月底,2017年至2020年绿盾遥感涉及我市11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为“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2019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分别为“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和“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存在1401公顷滩涂养殖,严重破坏湿地”。

我们对“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问题,高度重视,2017年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3个违法违规项目中的非法砂站、码头、礅位、搅拌站等26个项目的拆除及复绿工作。剩下的7个涉及民生问题整改,分别为2个柴油机渡船和5个民办小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问题。按照整改方案,位于无为市淡水豚保护区五洲和太白两个过江渡船由燃油驱动改为电力驱动。2个汽渡船油改电工程经过专家论证、图纸设计及电船建造,2019年9月,2条电动渡船建造完成,按时完成问题整改。5个民办小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整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纳入到无为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无为市在高沟镇新建一座近期规模5万吨/日,远期规模10万吨/日的自来水厂,将5个民办小水厂纳入到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由新建的无为市高沟自来水厂集中供水。供水一体化工程2017年9月正式启动,2020年11月新建的无为市高沟自来水厂正式运行,原5个民办小水厂取水口按时全部取缔。2020年12月16日-17日,省验收组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逐个查看的方式,对“芜湖市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违法审批建设30 余个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我市33个违法违规项目均完成了整改,通过验收。

针对“在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存在1401公顷滩涂养殖,严重破坏湿地”问题,经过专家现场核查,实际情况为水产养殖面积约481公顷,其中滩涂养殖面积约54.5公顷,确权土地面积426.5公顷,水产养殖主要以螃蟹养殖为主。截止2019年8月中旬,所涉牛埠、刘渡、姚沟、高沟4个镇水产养殖各类围栏、防逃、防盗设施以及生产管理用房、鱼塘增氧设施等全部进行了拆除,并以自然修复为主,恢复自然生态。

三、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完成“三大一强”问题整改。

“三大一强”涉及我市自然保护地问题2个,分别为“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无为县境内长江夹江凤凰颈段建成过江水泥路,阻断豚类游动。”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已关闭石矿厂的生态修复未按时完成。”

针对“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无为县境内长江夹江凤凰颈段建成过江水泥路,阻断豚类游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无为县姚沟镇五洲汽渡、太白汽渡过江水泥路整改方案报告》。2019 年9 月2 日,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论证,从适用范围、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比选,最终确定将既有水泥路改为连续梁板桥。其中五洲汽渡过江水泥路长160m,中心选择40m长的连续梁桥,设置6座桥墩5跨,每跨8m;太白汽渡过江水泥路长120m,中心选择30m长的连续梁桥,设置4座桥墩3跨,每跨10m。2019年9月8日,召开五洲汽渡、太白汽渡图纸设计专家论证会并通过了专家论证。2条过江水泥路整改建设的连续梁板桥如期完成。

针对“省环保督察发现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已关闭石矿厂的生态修复未按时完成。”问题,制定了《蜀山镇海峰石矿复绿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海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海峰石矿旧址经过科学编制复绿规划,建设复绿工程,开展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生态进行了恢复,整改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发挥技术支撑,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机制创新。

为解决自然保护地监管所面临的技术支撑“短板”,2020年生态环境部开发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并正式启用。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工作,切实提高全省绿盾遥感点位核查整改管理信息化水平,2020年建立了“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目前,我市已完成“安徽省绿盾遥感点位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调度系统”涉及我市“绿盾2017”、“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所有问题整改进展信息数据的录入并进行系统调度。开展了使用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区台账填报与移动核查系统”,对具体遥感点位问题描述及所处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现场核查。开展了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应用,从卫星遥感点位图斑的推送到问题点位的实地核查路线及问题整改销号均在系统中进行。按照监管系统图斑显示,我们已经将2019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的涉及我市淡水豚保护区3个点位问题线索、扬子鳄保护区8个点位问题,按照核查系统进行了实地核查和系统填报。自然保护地监管向着科学化、精准法、法治化迈进。

几年来,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物多样性的生存环境不断改善,但是,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最后,请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芜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关心支持芜湖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共同谱写新时代芜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篇章。

谢谢大家!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

新闻发布会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媒体朋友们,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我代表市农业农村局向各位通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关工作情况。

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阶段性成效

芜湖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责无旁贷的政治担当、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长江流经我市131公里(其中:市区长江段约60公里),青弋江、漳河、裕溪河、水阳江等重要支流208公里。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渔民1159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完成率100%。已退捕渔船1121艘,已注销退捕渔船捕捞证1031本(90艘事实渔船无捕捞证),注销率100%;已销毁退捕渔船1121艘、网具25531公斤,退捕渔船网具销毁率100%,所有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位。

20207月芜湖市退捕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全面落实禁捕措施。20211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进入全面禁捕新阶段,从集中攻坚战转为常态化持久战。我市禁捕范围为水生生物保护区:无为市境内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山区境内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芜湖段;长江干流芜湖段重要支流:青弋江干流、水阳江干流、漳河干流、裕溪河干流、青安江干流;芜湖市域内连通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一般河流。(参照执行)

我市通过四个一批帮助退捕渔民就业(通过发展产业帮扶一批、务工就业转移一批,自主创业解决一批、公益岗位安置一批),截至目前,帮扶退捕渔民渔业产业安置300人、务农125人、企业或单位吸纳713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468人、公益岗位安置736人、其他形式就业161人,帮扶率100%全市符合条件退捕渔民参保率达100%。对退捕渔民中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职责,完善监管网格。出台《芜湖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五项机制的通知》,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禁捕水域沿岸县(市)区、镇(街)、村(居)三级包保,建立县(市)区负责人包镇(街)、镇(街)负责人包村(居)、村(居)负责人包村民组和包岸线的全覆盖包保责任体系。

出台《关于建立芜湖市长江禁捕退捕包保帮联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建立“11”结对帮联制度,由镇、村帮联责任人包船网回收、法律政策宣传、渔民转产就业、渔民各项政策落实和社会稳定。全市禁捕退捕渔民帮联建档11594259人,县、镇、村干部直接“11”联系服务禁捕退捕渔民家庭。今年以来,累计对退捕渔民开展入户帮联10055次,解决资金、就业、创业、社保、低保等实际问题1398个。

二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对照六有目标,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建完成,加挂渔政执法支队牌子,内设渔政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稽查办,目前已到岗79人。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在规定的20206月底前全部完成,并成立了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为副科级。镜湖区、鸠江区、三山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大桥开发区等区级农业执法职能划转至市级集中统一执法。

市本级落实执法经费2824万元,目前已有无人机2架,光电设备44台,小目标雷达7个,执法车辆2辆,执法船艇11艘,办公面积1200个平方。无为市(原无为县)落实执法经费991万元,目前已有无人机1架,光电设备4台,小目标雷1个,执法车辆4辆,执法船艇3艘,办公面积1000个平方。繁昌区(原繁昌县)已落实执法经费566万元,目前已有无人机1架,光电设备3台,执法车辆3辆,执法船艇1艘,办公面积360个平方。

深化技防,芜湖市智慧长江项目已全面建成,建有26个视频监控点,共加装40套设备,含高清、夜视、球机的3类摄像头65个,通过共享芜湖海事的7个雷达站,实现长江干流芜湖段雷达、视频全覆盖。我市南陵县统筹750万元建成渔政智慧监控系统,在漳河、青弋江等36个敏感区域安装高清探头,通过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对河道实现全覆盖,即时响应、实时监控。

运用智慧长江监管平台,实行24 小时人员轮流值班值守制度,实现江面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做到人防+技防的有效结合。一旦发现疑似偷捕行为,按属地、行业职责第一时间推送就近的渔政部门、相关水上执法部门或属地政府,第一时间进行快速处置,并按规定程序,限期反馈处置结果。通过该平台的运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市长江段渔政监管的效率。

三是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根据《芜湖市长江禁捕水上联合执法工作责任制及标准化流程(暂行)的通知》规定,我市长江流域渔政、公安、长航公安、港航、水务等执法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和装备资源,开展24小时昼夜巡查,实施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水上执法426次,出动执法车3918辆次,出动执法船艇2311艘次,水上巡查35228.8公里。

扎实开展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农业农村(渔政)、公安、长航公安芜湖分局、海事、交通、水务等部门开展水上联合执法,紧盯长江干流、交界水域,组织开展全时段、全方位执法巡查市、县联合执法共出动船艇547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880人次,巡查航时1530多小时,航程17560多公里。  

扎实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常态化推行日查、夜查、联查三查结合监管模式,对市区重点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市监部门出动市场监管执法1196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及超市3590个次,检查餐饮单位15351个次,发放禁渔公告和拒绝江鲜承诺书等宣传资料11854份。

四是完善群防群控,强化防控合力。夯实基层执法力量,在白茆等重点镇(街)派驻10个渔政执法中队,2020年底,市本级录用的25名退役士官下派到沿江镇(街),执法装备目前也正在下沉到基层一线,实现县(区)四级联动。

设立护鱼队,市本级安排专项经费,优先从市区长江流域及重点水域退捕渔民中,以劳务派遣方式公开招录30名护鱼员,在白茆、沈巷、保定、澛港、龙山等处设置护鱼巡查点,配备必要执法监管装备,开展24小时巡护。据统计,为强化护渔巡护力量,各县市区共计聘用护渔员402人。

建立群众举报机制,市公安局、长航公安局芜湖分局、市场监管局、渔政执法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监督举办报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按照分类处置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获悉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分办并督促查处落实。 

五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芜湖市长江禁捕退捕宣传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作为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规划,并纳入 2021 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同时芜湖市还启动了渔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围绕《长江保护法》、十年禁渔、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形式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如政策宣讲、普法宣传,征文演讲、增值放流、公益片轮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今年以来,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媒体宣传长江十年禁渔400余次,新媒体宣传3700余次,印发宣传材料105000余份,努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省关于长江禁捕工作新要求,主动适应禁捕工作新形势,不断完善执法监管体系,统筹用好各方资源,不断构建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十年禁渔工作管理格局,为巩固长江禁捕管理秩序、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芜湖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通报

 

根据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代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通报一年来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芜湖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总体情况

芜湖市境内分布有陆生脊椎动物8027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0种(Ⅰ级7种,Ⅱ级43如扬子鳄、穿山甲、江豚、小天鹅、画眉、虎纹蛙等。

芜湖地带性植被类型为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据不完全记载,有高等维管束植物1000余种。留有枫香、化香、马尾松、黑松、毛竹等次生林。有银杏、金钱松、野大豆等国家保护植物数十种。

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分工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期间,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督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疫情爆发后,我局迅速开展行动,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进行封控管理,组织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对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严格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在“点”上监管不遗漏,“线”上布控防扩散,“面”上巡护全覆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近100家人工繁育场所全部封控,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605人次,收缴野生动物23只,清理非法猎捕工具7件;开展野外巡护1910人次、检查人工繁育单位360家次;以张贴公告、告知书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努力,全市未发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或相关从业人员感染疫病的情况。

三、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

20202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芜湖市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决定》精神,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平稳妥善的完成了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我市共依法退出处置禁食野生动物44家,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92560只、蛇类184890.5斤。总计核算补偿4133.1924万元,按照省统一部署,920日前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位。

四、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

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息办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经营利用野生植物行为。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护飞行动。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部署,我市组织广大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志愿者开展2020年保护候鸟志愿者“护飞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公众教育、巡护监测、救护收容、拆除非法猎捕工具和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等线上、线下活动。在全市掀起了保护候鸟宣传热潮,促进了公众参与,普及了法律知识,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

二是在“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段通过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倡议书、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野保宣传活动,2020年,我们把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内容融入到宣传活动中。不定期走进校园、社区等青少年聚集地,采用云课堂等方式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此外基层林业站、森林派出所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对林区群众和进山游人及时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多措并举切实有效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健全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

为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47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20205月,确定芜湖市赭山公园动物园作为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负责我市辖区内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03头(只),涉及物种16种,救护率100%,救护成活率达到85%以上。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天鹅、、隼等,省市重点保护及三有名录动物有狐、獾、夜鹭等,救护下来痊愈的,放归大自然,对不适合放归的在动物园内收容饲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确定后,为我市境内野生动物救助提供了更有效的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针政策,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二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增强部门联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开创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