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科 负责人 武敏敏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俊
芜湖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坚持科学设置、统一联网、保障数据质量。截至2022年底,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协同、共享、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芜湖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建好用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项基础工作做好”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监测网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国家、省相关部署和要求,坚持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建设了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预警预报,芜湖市共布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点位92个,其中国控监测点位6个、省控监测点位8个、市控点位75个、同时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布设1个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点位、1个颗粒物组分监测点位、1个省级化工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芜湖市正在推进2个港口交通运输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建设,预计2023年中期可建设完成联网。充分发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形成3至5日空气污染趋势预报,持续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长江、青弋江干流和全市主要水体布设监测点位,现阶段芜湖市共布设了80个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其中国控点位5个、省控点位10个、市控点位19个、长江入江口监测点位13个、企业入长江排口监测点位12个、市内入长江排涝站监测点位12个、新建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和预警监测点位4个,其他河湖监测点位5个(南塘湖、凤鸣湖、扁担河、保兴垾、神山公园水系点位)。我市高度重视群众关心关切的饮用水安全问题,编制印发芜湖市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坚持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2022年对全市31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5个工业园区和2个垃圾填埋场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及11个尾矿库渗滤液开展监督性监测,动态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芜湖市共布设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点位209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数148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数51个、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数10个,建成覆盖城市建成区、主要城市道路等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城市发展状况,2022年初芜湖市调整声功能区划,现正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同步推进声功能区自动监测工作。
(五)辐射环境监测。一是开展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电离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对芜湖市18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设备数共计277台套。二是开展全市电磁辐射监督性监测,在全市范围内选取3条高压输电线路(110千伏、220千伏)和1座220千伏变电站开展监测。每条高压架空线路断面布测12个测点,变电站四周各1个测点,共计14个点位。全市范围内选择8个移动基站开展监测,每个基站布置9个监测点位。三是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开展芜湖市全年环境电离辐射累积剂量、环境电磁辐射、长江水芜湖段水总放射性、市土壤放射性核素等辐射监测及芜湖市大气气溶胶采集等工作。
(六)污染源监测。优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管理系统,督促我市900余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要求排污单位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传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2022年芜湖市176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上传;236家企业与视频监控平台(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联网,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视频监控中控系统建成投用。
二、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以全面感知、数据整合、智能分析、智慧监管为目标,构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大数据平台,汇聚全市800余套环境感知设备和1000多路视频监控设备数据,做到监测数据应接尽接、全面覆盖,实现了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固废数据、污染源数据等监测数据与业务融合联动、协同共享。同时,深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在污染源溯源、预警预报、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获得数字中国峰会“优秀应用案例”称号,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每月在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芜湖市环境质量月报,六五环境日期间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年度芜湖市环境质量状况,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让公众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重点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一)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根据省市方案结合芜湖监测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监测事权,细化责任分工,完善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严格贯彻落实部、省关于严防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工作要求,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每季度全覆盖检查辖区内国省控各类监测站点基础保障和运维情况,确保站点正常稳定运行;进一步明确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在我市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布设电子围栏,督促属地政府对巡查发现的基础保障问题按时整改并核查上报,同时加强人为干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人为干扰环境监测及弄虚作假案件发生。
(三)严厉打击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芜湖市持续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共查处排污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4起,有力遏制了相关违法犯罪案件频发态势;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全市生态环境检验检测领域联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省级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交办案件线索,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公开曝光检测机构伪造监测数据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共查处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3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多家检测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多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有效遏制了检测机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
(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全面完善市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经费保障,不断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装备和技术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监测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紧抓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这一核心,着重提高样品采集、实验室测试分析及现场快速分析测试能力,有针对性地补齐农村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方面的能力短板,特别是在应急监测方面,进一步统筹全市应急监测管理领域资源,在人才供需、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政企应急监测合作,与安徽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芜湖中一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绿荫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3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签订应急监测战略合作协议,用专业化力量推进全市监测综合能力体系建设。
下一步,芜湖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不断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聚焦监测“真、准、全、快、新”要求,全面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