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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6-06 10:02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    发布地点:市广电中心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持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科  科长  武敏敏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  王文婧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前,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 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之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下面给大家介绍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04天,其中,优84天,良220天。污染天数为61天,其中,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3天,严重污染1天。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4%;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值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

(二)水环境质量

2023年,列入国家水质考核的10个地表水断面中,长江东西梁山、青弋江宝塔根、漳河澛港桥、黄浒河荻港、裕溪河裕溪口、青山河查湾、裕溪河三汊河、青山河三里埂、七星河乔木等9个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西河入裕溪河口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Ⅲ类标准,优良比例、达标率100%。全市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

全市61个详细规划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且完成土地供应的地块,全部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四)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2023年,芜湖市区域噪声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A)。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处于二级水平,对应的评价为“较好”。

道路交通噪声:2023 年全市昼间主要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9 分贝,低于国家标准3.1分贝。根据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芜湖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

(五)生态环境状况

我市现有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14个,其中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

(六)环境风险状况

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2023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企业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深度治理;督促玻璃行业加快深度治理,鼓励提前达到安徽省玻璃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在用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化工、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等方面开展涉VOCs企业排查。开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帮扶检查,夏季高温时段常态化通过VOCs走航巡查,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物进行精准溯源。强化移动源治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2023年共提前淘汰老旧营运车156辆;常态化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持续开展遥感监测及路检路查执法行动;落实机动车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监管制度,将尾气超标排放且逾期未维修的机动车信息通过“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持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组织开展涉气企业核查。按照应纳尽纳的要求,补充清单化管控企业,同时制定相应减排措施,确保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绩效先进企业。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培训,指导申请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3年共争取中央和省大气资金4000余万,用于我市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相关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二)水污染防治

坚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水质目标考核。根据《芜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芜湖市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对长江干流(芜湖段)及主要支流37个国、省、市控断面开展监测分析并发布预警,运用预警、调度、约谈等多种手段,推深做实“一断一策”,督促属地政府采取整治措施,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工业企业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开展工业企业排水再督查专项行动及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023年完成178家工业企业厂区内部排水管网整治。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无为市泥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湾沚区自来水厂红杨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启用无为市高沟水源地、泥汊水源地、芜湖市三山水厂繁昌芦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关闭无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白茆(长江)饮用水水源地、原三山水厂取水口、新港水厂取水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镜湖区等累计整并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52个。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长江干流重点排污口树牌和应监测排污口监测分析工作。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完成整治排污口1422个。持续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组织实施主城区主要水体水质监测项目,自202310月起,每月对主城区重点湖泊和水系开展水质监测,按月汇总水质监测数据,按季度提交水质分析报告。持续跟踪督办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保障工作。2023年,全市共成功申报9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已下达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4亿元,支持我市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

(三)土壤污染防治

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管控和修复工作机制,组织评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确保疑似污染地块应查必查。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全市农产品产地协同监测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23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495.94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4.62%

(四)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印发《芜湖市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成立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完成3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1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3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   

(五)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2023年,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等作为执法工作主导方向,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统筹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督检查、铸造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和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3年全市共适用免罚清单28起案件,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轻微被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公开芜湖市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包含9大类175家企业)。推动215家重点单位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监管范围。 

(六)坚持绿色发展

深入推进芜湖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片的制作,在大江资讯、芜湖生活频道等媒体平台上陆续发布多个专题宣传短视频及公益广告,并在政府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推广,全面掀起共建热潮。2023年,南陵县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繁昌区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持续加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双招双引工作。以打造全国最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基地、长三角动力电池中心和全国重要的储能电池制造基地和全国领先的高效环保设备制造基地为目标。坚持常态化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招商,深入分析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努力招引更多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优质项目和优秀团队。

三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排污权交易工作。按照《安徽省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开展排污权交易,及时记录排污权核定结果、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四是常态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执行《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防反弹管理办法》,按照督察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

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1、安徽日报:刚才听到您的介绍,我想了解下大气监测数据日常是怎么获取的?

王文婧:首先,感谢安徽日报记者的提问,芜湖市根据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布设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用于日常监测我市空气质量,其中有6个国控站点,8个省控站点,这些站点的数据实时传输至平台,芜湖市大气专家组获取数据后,进行分析研判,开展相应污染防治。同时这里也向公众普及,这些站点为国家和省级设立,非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站点。

2、大江晚报:据悉,国家将于2026年实现全国范围内噪声监测自动化,请问芜湖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王文婧:长时间以来,噪声监测一直采用手工监测方法,为综合考虑区域环境功能、噪声污染、人口密度、社会经济活动、交通状况及噪声源的变化趋势,掌握噪声连续监测数据,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内声环境监测点位开展现场监测,对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进行技术论证。通过科学分析与现场勘查、监测、专家论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十五五”期间芜湖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15个,正在报请国家审核,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启动建设,预计202411月底建成并与省级联网。

3、芜湖日报:刚才您提到了监测站点,我想了解下国家对监测站点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王文婧:我市有14个国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5个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国家和省级都从严划定辖区内监测站点禁区: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保护范围不得小于 200 米,水环境质量监测站点上游 1000 米下游 200 米,同时针对站点,要求安装标识、警示标志、断面桩或隔离栏等。芜湖市根据安徽省要求在国控站点周边设置了电子围栏,我们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些群众喜欢钓鱼,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误入水站采样禁区,我们也及时劝阻并设立了警示牌,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