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芜湖市湾沚区迎宾花苑小区截污纳管不到位”、无为市相关问题和2023年第一、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金山港码头岸线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江面存在非法船舶维修经营活动,皖南造船有限公司长期侵占厂区东侧滩涂”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湾沚区迎宾花苑小区截污纳管不到位问题
(一)整改问题
9月15日现场调查发现,芜湖市湾沚区迎宾花苑小区截污纳管不到位,大量生活污水直排西南侧明渠,对排水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248毫克/升、氨氮58.2毫克/升、总磷5.8毫克/升、总氮70.7毫克/升;该明渠内底泥发黑,异味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湾沚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对湾沚区迎宾花苑小区进行截污纳管,杜绝污水直排明渠。
2.全面排查迎宾花苑小区内部雨污管网,确定与市政管道接驳点位和数量。
3.根据排查情况,对破损的雨污管网进行修复;完善易风广场内部雨污管网,通过施工改造确保污水应收尽收。
4.对明渠内底泥开展清淤检测并规范处置,疏通水系、消除异味。
5.对明渠沿线两侧杂物进行清理,提升岸线景观绿化水平。
6.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迎宾花苑小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举一反三,建立巡查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迎宾花苑小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到位,无污水直排;明渠综合整治到位,消除黑臭。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完成迎宾花苑小区所有排河口溯源排查,累计排查小区排水管网4.25km,发现污水排河口16处并进行截污封堵,新建污水管网744m、雨污水检查井80座和污水提升泵站1座。
2.完成小区全部雨污水管网的排查检测工作,排查雨、污水管网22.5km,发现雨污错混接点292处,管道缺陷1222处,确定小区污水管与市政管道接驳点1处,雨水管排河口16处。
3.完成小区全面的雨污分流设计,确保雨污分流到位、污水应收尽收。整改所有雨污错混接点,改造568处管道缺陷,新建及修复雨污水管网约18.5km,清洁地下室21个,雨水提升泵站1座,改造了全部的雨水排河口,全部雨水排河口晴天无污水流出,小区污水市政接驳点水质检测COD 达到353mg/L,河道水质明显改善。
4.完成了城东河(迎宾花苑段)河道清淤,清淤河道长度1.13km,清除淤泥约500m3,铺设鹅卵石约60吨,清除的淤泥外运至湾沚区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河道底泥经检测未发现重金属等有害物质。
5.完成了河道两侧的杂物清理,清除河道沿线的菜田及垃圾。新建口袋公园1座,维修滨水平台2座,增设岸线步道350m,沿线的景观绿化提升约8000m2。
6.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完善河湖长制,出台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明渠纳入常态化巡查保洁范围,定期开展小区排水设施检修维护与水质检测,远期将排河口纳入智慧水务监管平台,委托专业运维单位对河道进行日常的管养维护,确保河道治理长治久清。
二、无为市相关问题
(一)整改问题
1. 2022年11月25日现场调查发现,无为市金塔东路延伸段(锁埂路—站前路)工程水稳搅拌站无任何审批手续,破碎、筛分、洗砂生产线露天作业,大量物并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
2. 通江大道无为市经济开发区段道路清扫保洁不及时,路面及路边绿植积尘严重;
3. 无为市圣火煤球厂违规向禁燃区销售燃煤;
4. 无为市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冒黑烟、直闯禁行区现象较为普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为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对该搅拌站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审批工作;落实雾炮、洒水车等湿法作业降尘设备,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砂石物料进行覆盖。
2. 对通江大道无为市经济开发区段相关建筑工地完成围墙建设;规范进出车辆冲洗,专人负责自动冲洗装置管理;硬化工地道路、进出口,两侧规范加装雾状喷淋设施并稳定运行;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加强外围道路保洁,增加保洁洒水频次。
3. 对圣火煤球厂依法予以取缔,清理现场,实施环境整治。
4. 对无为市辖区三轮汽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行摸底登记,加强宣传引导,禁止该类车辆进入环保禁行区;公安部门开展常态化查处,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周边路面整洁无扬尘;圣火煤球厂完成取缔,环境整治到位;高污染车辆管控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问题反映的十里墩镇搅拌站住建、土地、立项、环评等审批手续已办齐。该搅拌站已使用雾炮、洒水车等降尘设备,露天湿法作业,已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并对砂石物料进行覆盖。
2. 无为开发区、福渡镇、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大队、公路分中心等单位通过督促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开展路段专项巡查、加大交通联合执法力度、增加道路保洁频次等措施,通江大道无为市经济开发区段扬尘情况得到全面改善,路面和路边绿植已无明显积尘。
3. 圣火煤球厂已取缔,环境已整治到位。
4. 对辖区三轮汽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行摸底登记,加强环保宣传,禁止该类车辆进入环保禁行区。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对轮汽车(农用三轮车)、农机车等冒黑烟高污染车辆进行常态化查处,联合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金山港码头岸线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整改问题
安徽江北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金山港码头于2014年建成运行。2023年2月15日调查发现,该公司岸线整治责任不落实,修复工作严重滞后,1号泊位皮带运输廊道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擅自施工;临时工棚长期不拆除,大量建筑垃圾、废弃运输廊道、工业固废等随意在滩涂堆放。该公司还长期占用滩涂作为临时堆场,租赁给多个经营户,进行砂石水洗、破碎、筛选等作业,环境管理混乱。此外,芜湖天门山景区南侧长江滩涂上有废旧船舶长期停靠不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责令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拆除1号泊位皮带运输廊道和滩涂临时工棚,清理滩涂上堆放的建筑垃圾、废弃运输廊道、工业固废。
3.全面排查临时堆场经营户,清理“散乱污”企业物料、设备,完成取缔。
4.责令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规范落实岸线整治责任,对堆场采取覆盖等防扬散措施,按要求实施生态复绿。
5.立即清理芜湖天门山南侧长江滩涂上停靠的废旧船舶。
6.举一反三,强化日常巡查管理,持续开展天门山南侧长江滩涂废旧船舶清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运输廊道、临时工棚拆除到位,建筑垃圾等清理到位;“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到位;生态复绿到位;天门山南侧滩涂废旧船舶清理到位,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落实。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对金山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查处到位,企业已缴纳罚款。
2. 1号泊位皮带运输廊道和滩涂临时工棚已拆除,建筑垃圾、废弃运输廊道、工业固废等已清理。
3. “散乱污”企业已按“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4. 堆场已全面覆盖到位。已播撒草籽,实施生态复绿。
5. 天门山景区南侧长江滩涂上废旧船舶已清理完毕,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江面存在非法船舶维修经营活动,皖南造船有限公司长期侵占厂区东侧滩涂问题
(一)整改问题
1.2023年4-5月调查发现,芜湖市弋江区上八汊至下八汊段,以及芜湖经开区黄泥滩附近,存在多艘电焊船、吊梢船等“三无船只”,长期非法从事船舶维修经营活动,焊接、打磨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机油桶、油漆桶未规范堆放,船舱及甲板油污明显;垃圾抛至江面。
2.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长期侵占厂区东侧滩涂,拆解产生的含油废物露天堆放,存在污染长江及滩涂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三山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
(三)重点措施
1.(1)对弋江区上八汊至下八汊段,以及芜湖经开区黄泥滩附近“三无船只”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清除违规接岸电缆、栈桥、缆绳等;依法依规处理非法维修船、吊梢船等“三无船只”;依法依规查处船舶污染环境行为,规范收集处理废机油桶、油漆桶等固体废物。
(2)举一反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联合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各类涉及长江岸线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问题反弹。
2.(1)依法依规对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清理退出占用滩涂,规范处置拆解产生的含油废物及其它固废。
(3)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1.“三无船只”取缔到位;无非法船舶维修等经营活动;长效管理落实到位。
2.滩涂清理退出到位;危废规范处置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1)三山经开区对前期摸底排查发现的违规接岸电缆 1 条、栈桥2座、缆绳3根、岸电3处全部清除到位,清理垃圾约 25 吨,拆除违章建筑120平米。经开区成立长江黄泥滩段违规船的修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非法维修船只已清理完毕。
(2)海事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船舶维修活动,取缔驱离 11 艘“三无船只”,并对擅自到非法电焊维修点进行“违修”作业的商船查处15件,处罚金额13万余元。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
2.对皖南船厂占用滩涂地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 10万元。企业已经退让多占地,并对拆解产生的含油废水及其它固废进行了规范处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长江岸线等重点点位、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