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3 21:18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12日(第五批)交办我市的20件信访件,截至418日,已办结3件,办理中17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1件,部分属实的1件,不属实的1件,责令整改1件,约谈1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五批第1

繁昌区孙村镇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正塑业排放异味废气,被附近居民投诉后,企业改为凌晨排放废气,依旧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繁昌区

大气

部分属实

1、安徽绿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工业园区。20201119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旧包装桶环保处置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芜环评审[2020]261号)。2021713日,该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21821日,该公司自主开展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2024412日,孙村镇人民政府会同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东侧、南侧和北侧为企业,西侧为犁山路,犁山路西边有居民住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于开启中,检查中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异味明显,根据风向的不同,厂界外空气中有一定的刺鼻的气味。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同步委托安徽诚翔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开展了现场执法监测工作。执法人员调取该公司夜间生产用电记录,经核实,该公司夜间无生产用电情况。

2、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金正塑业工商注册名称为芜湖新正金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孙村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金属非金属废料加工处理回收。2024412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内有一定的异味,经了解,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情形。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芜湖中一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执法监测工作。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根据投诉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上述两家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立即开展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

下一步,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不定期对两家企业开展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第五批2

鸠江区清水街道原河道管理所内芜湖光亮禽业有限公司,白天运送车辆鸭毛飘洒乱飞,夜间屠宰时使用松香拔毛,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鸠江区

大气

属实

芜湖光亮禽业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水路2,主要从事鸡、鸭、鹅宰杀等业务。202441221时至24时,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同步开展执法监测。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家禽屠宰,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检测,该公司的废气均达标排放,投诉人反映的刺鼻气味主要是该公司使用松香甘油酯给家禽脱毛时所产生的气味,该气味主要由两套喷淋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同时,家禽在运输过程中有少量羽毛飘洒。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鸠江区政府已与光亮禽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下一步,清水街道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对芜湖光亮禽业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

第五批3

弋江区港新区西区高层篮球场隔壁、港派出所后方和ABC幼儿园对面存在三处茭白加工作坊,产生的噪声、污水和废弃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曾向市长热线反映,并联系物业、社区、市监部门和城管部门处理,但相关单位包庇加工作坊,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弋江区

噪声、水、
固废

属实

澛港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发现存在三处茭白加工作坊,主要从南方批发进货,在龙华社区雇佣老年人进行剥皮清洗后批发售卖。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澛港街道已约谈各茭白加工点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将凌晨转运使用的三轮燃油车改成电动箱式货车,减少操作期间噪音,对地面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清理,保持整洁;

2、澛港街道已约谈物业公司,要求在20247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3、澛港街道已向附近居民做好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过程和进度及问题症结、难点的解释工作。

 

4

第五批4

鸠江区玖都荟小区邻近高架桥,车辆通行噪声严重扰民。希望高架桥隔音板安装位置靠近小区,物业在小区周边安装隔音板并更换房间窗户,提高隔音效果。

鸠江区

噪声

属实

伟星大家玖都荟位于芜湖市弋江路以西、汀苑路以东、赤铸山路以南、南至规划支一路,规划占地面积31660,建筑面积63320㎡。该小区共有9栋小高层,471户,其中8栋、9栋、10栋北侧临近赤铸山路,与高架桥直线距离100余米。

该项目的房开企业在规划阶段考虑到北邻高架,在建设过程中,已在小区与高架之间设有防护林,户内采用双层中空玻璃隔音窗户和钢质防盗门做隔音处理。2024412日,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伟星大家玖都荟北侧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值范围。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鸠江区住建局与市政管理处对接,将在玖都荟小区邻近高架桥两侧安装隔音板,预计6月初完成安装,从而有效减少噪音污染,改善业主居住环境。

 

 

5

第五批5

弋江区伟星天境小区附近二环路汽车、大货车噪声严重
影响居民夜间休息。

弋江区

噪声

属实

经核查,该问题反映的是伟星天境小区西侧,弋江路上车辆昼夜通行产生的声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政府将采取降低车速及流量方式以减少车辆噪声影响,并对周边居民做好沟通解释。

 

6

第五批6

鸠江区清水河路清闸沟西北62米处无名塑料厂,破碎作业噪声、废气污染严重。

鸠江区

大气、噪声

不属实

收到投诉件后,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清水街道及属地联盟社区、大闸社区等相关工作人员对清水河路清闸沟路段周边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塑料加工厂。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地街道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7

第五批7

繁昌区孙村镇上蒋水库附近,部分企业开设选矿场和烧结场,从水库中大量抽水并向其排放废水,水库已近枯竭,水质严重污染,影响农田灌溉和村民正常生活。

繁昌区

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上蒋水库周边选矿厂为繁昌县共建矿业有限公司和繁昌县代冲碾矿有限公司,烧结厂为安徽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2024413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孙村镇政府对三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繁昌县共建矿业有限公司和繁昌县代冲碾矿有限公司前期已经退出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无废水外排。安徽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取水相关许可手续,在上蒋水库内作为其生产备用水源。该公司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下大雨时部分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至上蒋水库,目前为枯水期,水库内水量不大。417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蒋水库水质及安徽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立即开展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下一步,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8

5

8

无为市陡门桥河道存在非法建设房屋,居民排泄物直接倾倒入河,污染水质,导致河道水利功能丧失,影响上游圩区灌溉、排洪。

无为市

部分属实

1、陡门桥河道两侧建房由蜀山镇统一规划,经原无为县国土局、水务局办理了审批手续;

2、经排查,陡门桥两侧区域有极少数居民生活污水未完全接入管网,河面及河道两侧有零星生活垃圾;

3、该段河道实际为蜀山站的出水渠道,目前该段完全满足蜀山站的抗旱和排涝需求,如2016年、2020年该段河道未出现抗旱排涝不畅等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镇政府已开展宣传,引导居民垃圾入桶,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下一步,属地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环境整治,常态化对河道两侧进行垃圾清理并对未接入管网的少数居民生活污水进行优化改造。

 

 

9

5

9

无为市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新建寺庙破坏原有林地,危害千年青檀树等树木存活。

无为市

生态

部分属实

1、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设立前既有双泉寺天王殿一座,位于青檀古树西侧,天王殿南侧原为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职工宿舍,2015年拆除后原址改建为大雄宝殿。2019年,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双泉寺寮房项目占用林地(皖林地审[2019]427号),因建设用地手续未到位,寮房于202010月被拆除并复绿。此后,未新建或改建寺庙;

2、大雄宝殿建成后,为进一步做好青檀古树保护工作,2022年,周家大山国有林场根据该古树生长现状,聘请专家论证,对古树有针对性地进行修复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整治油烟污水直排,清理树枝悬挂物,开展古树减负措施,修复保护栏杆,拆除违规用电线路,地面通透性改造,制作保护性宣传标牌等;

32023年,周家大山国有林场进一步开展了青檀古树保护修复提升项目建设,主要建设措施有:枯死枝、萌发枝和超长枝清理,树洞清理和防腐处理,支撑架和拉纤改造优化,树槽修补,子母树防腐处理,路面通透性改造施工,排水沟改建,病虫害防治以及宣传标牌整合制作等。目前,青檀古树长势良好,未见寺庙对古树产生显著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日常监管并做好青檀古树的日常保护工作。

 

10

第五批10

镜湖区2号线轻轨行驶噪声严重扰民。

镜湖区

噪声

属实

根据原安徽省环保厅对芜湖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皖环函〔2016331号、皖环函〔2016332号)相关要求,芜湖市运达交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已对环评报告中95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并对其中监测结果超限的小区落实隔声窗降噪措施,目前部分小区尚未完成安装,行驶噪声可能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运达交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将尽快落实相关小区的隔声窗降噪措施并做好对小区居民点沟通解释工作。

 

11

第五批11

繁昌区孙村镇芜湖中义玻璃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废气、噪声严重扰民。

繁昌区

大气、噪声

属实

1、芜湖中义玻璃有限公位于繁昌区孙村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玻璃器皿加工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为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单位,废气排放同时纳入在线平台进行实时监管。

22024413日,孙村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玻璃器皿加工生产线处于生产状态。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炉窑有组织排气筒、厂界无组织和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噪声达标排放。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东南侧离最近居民点100米,东北侧离最近居民点120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投诉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属地镇政府已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该公司加强环境管理,立即开展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下一步,属地镇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2

5

12

无为市芜湖市翰翔食品有限公司向西侧田地偷排生产废水,恶臭难闻,破坏生态环境。

无为市

属实

无为市芜湖市翰翔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成品预制菜生产。该公司年产200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已于2019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排污许可登记。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食品清洗废水。该企业建设了废水收集池和处理设施,尾水通过管道排到该企业西北侧水塘(该企业周边无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排水,但排口处存在积存水。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涉嫌不正常运行情况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完善废水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前生产废水不得外排自然环境。

 

13

第五批13

镜湖区毕加索广场雄性食材研究所和数十家流动餐饮点,每晚烧烤油烟直排,异味刺鼻,持续至凌晨1-2时,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但至今未解决。

镜湖区

油烟

部分属实

1、雄性食材研究所商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与排气系统开关一体化,保证设施及时开启工作;

2、雨耕山夜市摊点未发现使用非清洁能源,存在部分摊点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街道城管中队已联系雄性食材研究所商铺店主,要求店主加大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频率,做好相关台账。店主已对设施进行清洗、维护;

2、属地街道城管中队已约谈雨耕山夜市管理方,要求管理方督促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的摊点尽快安装并完善相关设施。属地街道城管中队建议管理方对涉及摊点停业整顿。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到位。

 

14

第五批14

繁昌区桃园中央公园附近繁阳大道货车噪音和火车鸣笛震动扰民,夜间噪声达到70-80分贝。希望在铁轨、道路两侧安装隔音栏板,繁阳大道禁止大货车通行,减少噪声污染。

繁昌区

噪声

部分属实

经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繁昌分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繁昌区中央公园小区附近道路属于省道S457的一部分。小区位于省道S457新南路下行K19+440段,于2023年交付使用。省道S457新南路繁阳大道段于1996年建成通车,于201112月完成拓宽改建。经区生态环境分局夜间初步检测,繁阳大道一侧桃园中央公园小区内噪声测量值为52.8分贝,铁路一侧桃园中央公园小区内噪声测量值45.5分贝,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标准》(GB 12525-1990)参照规定要求,4a类夜间标准55分贝、4b类夜间60分贝,噪声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同时,经区公安分局核查,桃园中央公园小区位于区政务中心段至G4211繁昌出口段之间,沿途有小区、广场、学校等场所,该路段双向日均交通量约2.5万辆至3万辆。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货车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且该路段是繁昌城区至G4211高速及南陵方向通道,无绕行线路,不符合禁行条件。经区发改委核查,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部令第29号)第十九章383条规定,列车在起动作业、机车前进,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需要鸣笛警示。繁昌区内铁路存在需要鸣笛情形,故被铁路部门设置为鸣笛段。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发展改革委(铁路办)将以致函等形式与南京东机务段和合肥机务段进行协商,争取减少或取消该路段鸣笛,以解决火车鸣笛噪音污染;

2、为提高城区通行效率,缓解省道S457车辆通行压力,繁昌区正在谋划实施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5月取得芜湖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目前正在设计与土地报批阶段。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减少该路段货车流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结合运输企业“七进”活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改路段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同时利用运输企业微信群、“双教育”宣教活动、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工作例会等,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在该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文明礼让,减少鸣喇叭。

 

15

第五批15

繁昌区中央公园小区附近道路货车噪声严重扰民。

繁昌区

噪声

部分属实

经区交通运输局立即会同市公路中心繁昌分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繁阳镇政府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繁昌区中央公园小区全称为繁昌区桃园中央公园小区,该小区附近道路属于省道S457的一部分。小区位于省道S457新南路下行K19+440段,于2023年交付使用。省道S457新南路繁阳大道段于1996年建成通车,于201112月完成拓宽改建。

经核查,桃园中央公园小区附近道路为繁昌区通往南陵方向和繁昌高速出入口的主要通道,位于区政务服务中心段至G4211繁昌出口段之间,沿途有小区、广场、学校等场所,该路段双向日均交通量约2.5万辆至3万辆,夜间货车通行量较大,产生一定的噪音。经区生态环境部门检测,该路段噪声为52.8分贝,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参照规定要求,4a类夜间标准55分贝、4b类夜间55分贝,噪声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为提高城区通行效率,缓解省道S457车辆通行压力,目前繁昌区正在谋划实施S457新港至南陵界一级公路改建项目,该项目于20235月取得芜湖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目前正在开展设计与土地报批工作。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减少该路段货车流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结合运输企业“七进”活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改路段降低车速,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同时利用运输企业微信群、“双教育”宣教活动、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工作例会等,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在该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文明礼让,减少鸣喇叭。

 

16

第五批16

繁昌区孙村镇顺风山庙头选矿厂堆放大量有毒有害黑色、红色砂土,雨天淋溶水异味刺鼻,漫溢至周边道路,污染土壤。

繁昌区

水、土壤

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企业全称为芜湖东吴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庙头分公司,该公司位于繁昌区孙村镇顺风村,主要从事铁矿选矿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已退出选矿行业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去功能化拆除。 

2024413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孙村镇政府对芜湖东吴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庙头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芜湖东吴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庙头分公司作为孙村镇政府尾砂临时堆放点。投诉件所反映的该厂区内堆放大量有毒有害黑色、红色砂土实际为选矿厂的尾砂,该尾砂有一定的异味。目前该堆放点堆放的尾砂已经进行全覆盖,现场建有围堰和雨水沉淀池,未发现有漫溢至周边道路和污染土壤的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目前,孙村镇人民政府已针对临时尾砂贮存点制定了管控方案。

下一步,孙村镇将将及时对临时堆放的尾砂进行清运处置,并组织对该临时堆放点开展土壤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17

第五批17

弋江区港新区13号楼2单元堆放大量垃圾,长期无人
清理。

弋江区

固废

属实

经澛港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发现现场堆放的大量杂物为一老年住户捡拾堆放。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物业公司已约谈该老人和其子女,要求其子女约束老人不得再将捡拾的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

2、澛港街道、龙华社区已督促物业对堆放杂物进行清理;

下一步,澛港街道将加强对周边网格的监管,实施长效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18

第五批18

安徽砼宇特构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繁昌区峨山镇湾店村,该企业侵占10余亩基本农田,倾倒水洗石粉产生的淤泥,倾倒高度已达2.5米。目前倾倒的固废上面摆放了很多涵管,部分淤泥已流淌至附近基本农田,导致农民无法耕种。镇里百姓曾多次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及峨山镇党委、政府反映,但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配合企业虚假整改,导致侵占农田和污染土壤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繁昌区

固废

部分属实

安徽砼宇特构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湾店村,该公司主要从事管涵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28月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2.8亩,同年开始建设。该公司于201410月至202211月先后取得环评相关手续,202052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024412日,经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峨山镇现场核查,发现企业确将涵管露天堆放在厂区西侧耕地。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污泥流淌至附近耕地的痕迹。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峨山镇政府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恢复农作物种植。415日上午,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露天堆放的涵管已清理,恢复了耕地现状并种植了红薯;

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对该公司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做相应处理;

3、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公司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做相应处理。

 

19

第五批19

鸠江区伟星玖都荟儿童游乐场所噪声、北侧赤铸山路车辆通行噪音严重影响小区8-10号楼居民生活,噪声长期超过50分贝,业主多次向12345热线和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未解决。希望在道路和小区加装隔音板并种植高大树木,同时将该路段车辆时速降至40公里/时内,切实减少噪音污染。

鸠江区

噪声

属实

伟星大家玖都荟位于芜湖市弋江路以西、汀苑路以东、赤铸山路以南、南至规划支一路,规划占地面积31660,建筑面积63320㎡。该小区共有9栋小高层,471户,其中8栋、9栋、10栋北侧临近赤铸山路,与高架桥直线距离100余米,目前该小区入住约30余户,入住率为8%。投诉人反映的儿童游乐场所位于该小区的东侧,内有大小滑梯两个、秋千一个、翘翘板两个,无机械游乐设备。该项目的房开企业在规划阶段考虑到北邻高架,在建设过程中,已在小区与高架之间设有防护林,户内采用双层中空玻璃隔音窗户和钢质防盗门做隔音处理。

2024412日,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伟星大家玖都荟北侧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规定值范围。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小区物业将加强夜间巡逻频次,劝导玩耍孩童尽量减少吵闹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2、玖都荟小区邻近高架桥两侧将安装隔音板,预计6月初完成安装,从而有效减少噪音污染,改善业主居住环境;

3、针对投诉人对车辆限速的要求,经与市交通局、市公路中心了解,赤铸山路设计定位为快速化城市主干道,设计限速即为60公里/时,兼顾效率与安全,在合理范围内。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超速行驶的监管。

 

20

第五批20

繁昌区芜湖市兆信炉料有限公司擅自在厂区周边池塘取水用于生产,破碎作业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附近居民苦不堪言。

繁昌区

大气、水、噪声

部分属实

1、经区水务局现场核实,该公司选矿厂取水是在其厂区内部水塘,属于雨水积蓄利用,依法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22024412日晚,经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检查和执法监测,该公司位于厂区东侧的铁矿选矿项目超环评建设了破碎、筛分生产线,且正在生产,另有凿岩机露天破碎大块矿石,现场无组织粉尘、噪声较大。经现场检测,厂界噪声已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2024414日下午,经繁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东南侧有一台原矿破碎设备,目前设备已停止生产并自行实施断电措施,同时与其配套的原矿堆放场地已清理干净,未发现作业粉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41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24413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工业噪声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该公司超环评建设的违法行为前期已立案查处。

下一步,将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