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二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1 17:37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29日(第二十二批)交办我市的20件信访件,截至55日,已办结14件,办理中6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8件,部分属实的6件,责令整改4件,立案处罚3件,约谈5人。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二十二批第1

南陵县籍山镇曙光村和凉亭村交界处存在两处养猪厂,厂内堆存的粪污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淋溶水直排附近鱼塘,严重污染水质。

南陵县

固废

部分属实

经查阅资料及现场走访,投诉人反映的曙光村养猪场位于籍山镇曙光村吴家山,该养猪场建有养殖圈舍及管理房2000平方米左右,设计存栏规模1000头,采取“粪污储存池+覆膜沼气池”对粪污进行发酵后还林的方式处理养殖粪污;投诉人反映的沈亭村养猪场位于籍山镇沈亭村洪家冲,该养猪场建有养殖圈舍及管理房2000平方米左右,设计存栏规模1000头,采取“粪污储存池(水泡粪450m³)+覆膜沼气池+粪车清运还林还田”方式处理养殖粪污。

现场检查时,两处养猪场均处于空栏状态,其中曙光村养猪场生猪于20239月份出栏后至今未补栏,覆膜沼气池内存有大量养殖废水并外溢;沈亭村养猪场生猪于20243月份出栏后至今未补栏,覆膜沼气池内存有大量养殖养殖废水未处理。经调查发现,两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未能及时清运处理和有效资源化利用,导致外溢外排,可能对下游水质造成污染。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镇政府已督促两家公司根据其具体养殖规模等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畜禽养殖规范和环保要求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废水和养殖污水分离,预计20248月底完成;

2、属地镇政府已督促养户立即对黑膜发酵池内的养殖废水进行清理,消除污染源。完成整改后,籍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及责任公司同验收,未达到整改标准的,一律禁止养户进行补栏,预计20246月中旬完成。

下一步,属地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养户偷排并对外环境造成污染的,一律依法依规重处。

 

 

2

第二十二批第2

湾沚区中梁壹号院污水池淤积大量污泥,长期无人清理,散发恶臭气味。(中梁壹号院小区外侧两边水系受外界污水污染,导致外侧两边水系水底产生污泥,气味恶臭,夏季蚊虫滋生。)

湾沚区

固废

部分属实

经核实,湾沚区中梁壹号院小区位于湾沚区湾沚镇湾新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北180米,该小区2019年起陆续交付入住,一直有物业专门管理,小区内部未发现污泥长期无人清理现象。
该小区外部东西两侧与水系相邻,东西两侧水系为城东河、城南河,两水系最终汇入东湖公园水体,小区西侧水系现场水质观感良好,小区东侧水系西南角存在淤泥上浮情况,现场有异味。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城管局已安排管网维护单位对该小区东侧水系西南角进行打捞清淤,同时对水系上游(三元路箱涵至东湖路)启动全面清淤;

2、结合东湖公园水体综合整治,已将该小区两侧水系纳入水质监测范围,区城管局、住建局和湾沚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

 

3

第二十二批第3

湾沚区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排放异味废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湾沚区

噪声、大气

属实

经核查,安徽华星消防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主要生产消防器材、离合器电机等产品。该公司机械制造及消防器材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自主验收手续,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喷漆、喷塑及烘干固化、熔铝及压铸、焊接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烟尘颗粒物,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使用大功率噪声设备,机加工设备产生一定噪声,该公司超环评建设了一条喷粉烘干生产线并存在手工补漆工序。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超环评建设的一条喷粉烘干生产线和手工补漆工序,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该公司对照环评批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精细化管理,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小噪音和粉尘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下一步,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和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将依法及时处理。

 

4

第二十二批第4

鸠江区中交二航局宿舍南侧围墙外绿地被破坏,种植了油菜、蔬菜,土地裸露扬尘严重,农家肥气味恶臭,焚烧秸秆污染大气,曾向社区、物业反映但未解决问题。

鸠江区

生态、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二航局宿舍南侧围墙外地块为合南社区闲置地块,该地块栽植了大量树木进行绿化。前期有居民反映过种菜现象,土地裸露为属地社区前期将居民种植的菜铲除后导致,现场查看部分无树木区域仍有种菜行为,未发现肥料恶臭味及秸秆焚烧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目前,属地社区已组织人员对现存种菜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并对裸露黄土进行绿网覆盖。同时制作和设置“禁止种菜”宣传牌,加强宣传禁止种菜力度和广度。

下一步,将加强该地块日常巡查,杜绝私自种菜行为再发生。

 

5

第二十二批第5

镜湖区在水一方小区南侧围墙外空地,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影响周边环境。

镜湖区

固废

属实

经属地街道现场核实,在水一方小区后门长江三桥匝道北侧的闲置地块存在垃圾堆放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因长江三桥下景观工程施工前对该地块进行全面圈围,大型车辆无法进入,属地街道采用小型电动三轮车和人工清理的方式对该闲置地块垃圾进行清运,并同步进行土方填补和播撒草籽工作。目前已完成垃圾清运、土方填补、草籽播撒和绿网覆盖工作。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积极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待长江三桥下景观工程正式进场施工拆除圈围时,同步进行全面清理并重新规划该闲置地块用途。同时,将加大日常巡查和管理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

第二十二批第6

弋江区大地批发市场活禽粪便恶臭刺鼻,污水提升泵流量不足,大量活鱼宰杀废水直排雨水管网,经排灌站流入青弋江,污染长江水质,曾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无果。

弋江区

水、固废

部分属实

经核实,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66号,2018年以来,为解决该市场内部水质问题,弋江区政府将市场内的污水和初期雨水一并由南侧提升泵站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市场出资对内部进行了环境提升,改善水质,目前由第三方单位长期维护,并在水系周边设置阻水沟,阻止污水进入周边水系。

现场检查时,内部活禽交易场地少部分粪便因未及时进行清理转运导致产生异味。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要求批发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及时清理转运活禽粪便,做好活禽交易场地每日的清洗消杀工作,并对市场内部管道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持市场内环境卫生。

 

7

第二十二批第7

镜湖区中山路步行街花钟附近扬尘污染严重。(步行街地下人行通道)

镜湖区

大气

属实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是芜湖市轨道交通2号线鸠兹广场站跨北京路天桥及地下通道项目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所致。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已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开启雾炮除尘和围挡上方喷淋设施除尘,并对周边道路进行清扫和冲洗;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设置100%的围挡,物料堆放实施100%的覆盖,出入车辆进行100%的冲洗,施工现场地面进行100%的硬化,土方开挖时采用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施100%的密闭运输)。经现场确认,相关措施现已落实到位。

 

8

第二十二批第8

湾沚区桃园村小区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附近某大型酒店餐饮污水乱排乱倒。

湾沚区

属实

经核实,湾沚区湾沚镇桃园行政村位于湾沚城区东北侧,与主城区相连,村域内无商业住宅小区,村部周边有30余户村民居住,附近的湾沚区桃园乡村振兴学院和芜湖县桃缘民宿酒店与投诉人反映情况较吻合。

前期湾沚镇排查发现桃园乡村振兴学院、芜湖县桃缘民宿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已于2024118日开工建设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将该区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5月底完工。

现场调查时发现,一处污水管道入井施工过程中,由于连接不到位,部分污水外流。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属地镇政府已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对外流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确保污水不外排;

2、目前,桃园乡村振兴学院、芜湖县桃缘民宿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均已接入污水管网。

下一步,属地镇政府将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理。

 

9

第二十二批第9

镜湖区景江东方小区河运支路一侧围墙处,倾倒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昼夜作业,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镜湖区

大气、噪声、固废

部分属实

经核实,景江东方小区河运支路地块原为天门山街道征收地块,现为芜湖明远集团公司不停电作业中心项目施工工地,施工单位为芜湖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进行施工前场地内部平整、清理表面浮土运输作业行为,现场检查时,未见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倾倒。

该项目已向市城管局办理《芜湖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近期存在夜间运输渣土行为,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确有扬尘、噪声产生。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城管局已约谈该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以下要求:(1)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对易产生噪音作业的短时间工序进行适时调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对易产生高噪音的工序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3)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设置100%的围挡,物料堆放实施100%的覆盖,出入车辆进行100%的冲洗,施工现场地面进行100%的硬化,土方开挖时采用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施100%的密闭运输);

2、目前已对施工单位芜湖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和运输单位芜湖北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立案调查。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进一步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属地相关执法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依法依规履职。

 

 

10

第二十二批第10

镜湖区009乡村烧烤附近餐饮油烟污染严重。

镜湖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查,009烧烤店内油烟净化装置齐全,排烟管周边环境正常无污染,油烟净化装置每月清洗一次,并留有相应清洗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店外部分路面被油污污染,系该商户堆放垃圾桶所致。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街道执法中队已约谈该烧烤店店主,要求加大油烟净化装置清洗频次,对门口被污染的路面进行清洁,并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针对该烧烤店申请油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11

第二十二批第11

镜湖区绿地小区附近水体污染严重。

镜湖区

属实

经现场核查,黄山东路绿地凯旋尚品南侧街头绿地小区内水塘,水面浮萍较多,感官较差。经现场取样检测,非黑臭水体。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区住交局已约谈运维单位,要求立即打捞浮萍并加强水面日常保洁运维。

 

12

第二十二批第12

鸠江区长江横洲尾、西江沿、连洲一带非法下网捕鱼和橡皮艇捕鱼问题突出。

鸠江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调查,长江横洲尾、西江沿、连洲岸线约5公里水域属于鸠江区禁捕重点水域。鸠江区禁捕办通过前期蹲守和视频监控观察掌握规律后,于2024325日夜间,联合公安、渔政成功将一支非法捕捞团伙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目前,通过24小时值班值守,未发现横州尾、连州、西江沿一带水域存在非法下网捕鱼和橡皮艇捕鱼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将执法机构前移,在江边建设长江禁捕指挥调度中心,将该岸段6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引入中心,实现对该水域监控全覆盖,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在该岸段配备了4名护鱼员实行对岸线进行昼夜巡查。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巡查频次和宣传力度,避免非捕现象发生。

 

13

第二十二批第13

漳河弋江段违法偷捕偷钓现象猖獗,护鱼员充当保护伞。

弋江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区农水局调阅漳河段禁捕监控记录,漳河弋江段禁捕退捕整体管理有序。属地街道联合渔政执法中队不定期进行巡查,结合近期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特别是夜间重点时段,发现存在个别偷钓现象。属地街道联合渔政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已对发现违规偷捕偷钓的人员第一时间做出处理。通过调查,未发现护鱼员充当保护伞情况。

渔政中队及时对漳河段11名护鱼员开展廉洁履职谈话,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禁捕水域一并排查整改。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地已建立禁捕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2、区农水局会同属地街道持续开展漳河等禁捕水域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坚决惩治违法捕捞、违规垂钓问题;

3430日,区禁捕办组织召开护鱼队伍廉洁教育会议,对全体护鱼员进行廉洁教育,负面典型案例“以案示警”,全体护鱼员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

4、弋江渔政中队每月坚持对护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重点监督考勤打卡、收缴渔具、协助办理案件及廉洁风险等;

5、属地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禁渔政策宣传和案例警示宣传。

 

14

第二十二批第14

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废水直排。

湾沚区

属实

经核查,安徽德孚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凤栖南路88号,主要生产汽车转向系统,该公司20235月建设汽车转向系统柔性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须全部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有可移动软管一端连接在调节池中,一端连接在污水处理站房内的污水井内,可移动软管内有污水。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软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目前软管已拆除,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根据该公司污水排放走向,对公司内6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将对该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做好日常巡查和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5

第二十二批第15

三山区三华小区内大型汽车修理厂,噪声、尾气污染严重扰民,影响居民休息和学生学习,曾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解决。

三山区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经核实,该修理厂为三山区王祚良汽车修理中心,按照正常作业时间开展维修作业。该修理中心与三华小区周边楼栋同期建设,因修理中心与小区仅一墙之隔,在车辆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督促经营户加强现场管理,严格限制作业时间。同时,拟将该修理厂纳入老城区改造征收,改建为停车场所。

下一步,属地街道、交通、生态环境等监管执法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加强对修理厂的日常检查。 

 

16

第二十二批第16

三山区碧桂园小区549-1单元周边住户饲养家禽,粪污遍地,气味难闻,影响小区环境。

三山区

固废

部分属实

经龙湖街道及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城管中队、碧桂园社区现场调查核实,该小区有住户在院子内的铁笼里圈养了5只鸡,铁笼下面有托盘,收集粪便,铁笼正下方还有一个鱼池。现场检查时,未见粪污遍地、气味难闻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街道城管中队联合社区物业已对饲养家禽进行下单整改。

下一步,将督促物业公司对周边环境加大巡查力度。

 

17

第二十二批第17

经开区芜湖电子创业园E231车间,瑞杰环保材料科技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废水直排下水道,异味严重扰民。

经开区

部分属实

经核查,芜湖市瑞杰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芜湖电子创业园E23楼,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剂(洗涤剂)仓储和分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属于名录未做规定项目,不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内有两个分装混合设备,车间卫生间内存放了分装好的金属表面处理剂(洗涤剂),空桶等,未发现废水直排下水道情况,未发现明显异味。

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街道已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存放在卫生间内的产品和空桶,规范存放,同时禁止在车间内对空桶进行清洗。

下一步,属地街道和生态环境分局、电子产业园区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18

第二十二批第18

镜湖区步行街停车场噪声、扬尘污染严重。(在建湖底停车场)

镜湖区

大气、噪声

属实

目前施工现场桩基、土方已基本结束,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以及小部分剩余土方外运工作。根据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要求,渣土运输车辆只可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入市区,所以土方外运安排在夜间2200以后;又因大体积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筑等施工工艺要求,白天没有浇筑完成的,可能会延续到夜间,影响居民午间、夜间休息。

针对可能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配备了喷淋系统和扬尘监测仪,施工期间围挡喷淋不间断开启;但土方外运时部分渣土在出口处硬化道路上散落,存在因清扫不及时、不规范,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已对施工方提出如下要求: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将优化施工作业,减轻噪声污染;

2、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周边设置100%的围挡,物料堆放实施100%的覆盖,出入车辆进行100%的冲洗,施工现场地面进行100%的硬化,土方开挖时采用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实施100%的密闭运输);

3、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备案、并公告周边居民。

 

19

第二十二批第19

繁昌区童坝村中龙建材垃圾乱堆乱放,污水直排农田,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繁昌区

水、噪声、固废

部分属实

经核查,徽中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和销售,该公司西北侧与宁芜高速公路之间有居民村庄,最近居民点离厂界约35米,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现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垃圾乱堆乱放和污水直排农田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属地镇政府已督促该公司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2、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执法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

第二十二批第20

弋江路辅路和马仁山东路路口,原融创售楼部顶层安装的鼎元府广告牌夜间光污染严重。

弋江区

光污染

属实

经现场调查了解,弋江路辅路和马仁山东路路口顶层安装的拓基鼎元府项目的广告牌日常开灯至21:30左右。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马塘街道已约谈拓基鼎元府开发商,要求在每天20:30前关闭广告牌灯光,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做好日常巡查,重点关注该位置广告牌灯光开启情况,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