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4 16:00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30日(第二十三批)交办我市的18件信访件,截至56日,已办结9件,办理中9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2件,部分属实的3件,不属实的4件,约谈1人。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二十三批第1

鸠江区沈巷镇黄庄拐李村,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村民承包的渔塘被下桩安装光伏板,破坏生态环境。

鸠江区

生态

不属实

经区发改委和属地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光伏板由芜湖信白新能源有限公司安装。该公司依法办理了环评手续,项目施工前,沈巷镇黄庄村已召开了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告知。太阳能光伏发电也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是一种清洁能源,符合国家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下一步,属地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太阳能光伏安装单位的管理,并要求安装单位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尽量避免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第二十三批第2

鸠江区万春新苑4期雅苑小区垃圾乱堆乱倒,散发恶臭气味,曾向12345热线反映至今未解决。

经开区

固废

属实

430日,万春街道会同经开区城管局现场核查,在小区地面发现5处乱倒生活垃圾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属地街道、经开区城管局已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清理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2、属地街道、经开区城管局要求小区物业举一反三,加强小区垃圾乱倒清理频次和巡查,做好垃圾进桶、分类处置宣传。

 

3

第二十三批第3

鸠江区芜湖怡和村快捷宾馆旁存在违建厂房,夜间进行家禽宰杀,气味腥臭,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鸠江区

大气、水

部分属实

202451日晚21点,区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进行家禽宰杀的企业为芜湖官陡门路兴龙禽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该公司屠宰清洗废水排往自建的两个污水处理池中,经处理后用于厂内洒水,无外排行为。经现场查看,芜湖怡和村快捷宾馆旁未发现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立即停止宰杀行为,并于515日前完成搬离。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杜绝私屠滥宰行为。预计5月份内完成现有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认定。

 

4

第二十三批第4

弋江区长江南路与毓秀路西路段交叉口,恒立混凝土、江宁混凝土、华为在建产业园等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塔影社区居民生活。

弋江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投诉对象为华为云华东芜湖数据中心职教园地块一期项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芜湖上建华星恒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芜湖市江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芜湖市弋江区白马街道长江南路与毓秀路交叉口西北侧及西南侧。

华为云华东芜湖数据中心职教园地块一期项目工地现场未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项目及周边道路有一定扬尘。

芜湖上建华星恒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芜湖市江宁混凝土有限公司均为混凝土搅拌站,其厂区路面附着混凝土粉尘,未及时冲洗地面,同时混凝土搅拌车出厂区时,未有效将车辆冲洗干净,车身携带部分混凝土渣,导致厂区内及周边道路有一定扬尘。

投诉任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区住交局已约谈该三家公司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搅拌站持续做好站内降尘保洁措施、混凝土运输车辆的冲洗保洁、固体废弃物的清运等。

下一步,区住交局及属地街道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及周边建筑工程、混凝土搅拌站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的巡查,督促企业做好环境管理。

 

5

第二十三批第5

鸠江区安徽徽消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喷漆废气处理设备形同虚设,活性炭长期未更换,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

鸠江区

大气、固废

属实

经核查,安徽徽消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百旺路1号,主要生产灭火器、消防水炮、自动喷淋系统等。该公司依法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焊接工序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喷粉工序配套安装了旋风+布袋除尘,固化工序配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喷漆工序配套有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

202443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加工和喷粉生产线正在生产,喷漆工序未生产,喷粉、固化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建有一间危废库,库内存放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现场未能提供危废管理台账。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尚未进行过活性炭更换,未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过处置。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时进行活性炭更换,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同时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

第二十三批第6

鸠江区芜湖丰鑫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大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

鸠江区

大气、固废

部分属实

经核查,芜湖丰鑫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螺百社区,主要从事消防箱生产。该公司依法办理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喷涂设施配套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打开该公司危废库,库内存放有废滤筒等危险废物。经了解,该公司因订单量少等原因已长期停产。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保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收集、暂存、处置危险废物。

 

7

第二十三批第7

镜湖区袁泽桥融汇锦江一侧区域雨污未分流,污水自窨井溢出,气味刺鼻。

镜湖区

属实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袁泽桥融汇锦江一侧,为弋江路西侧辅道,由于袁泽桥排区部分源头排水单元存在雨污混接,加之弋江路市政污水管网存在缺陷,导致污水排放不畅,污水自窨井溢出。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弋江路污水管网缺陷整治已列入市级管网攻坚战实施范围,项目已于3月下旬完成招标,目前正在办理占破路手续,计划5月份启动缺陷翻排修复。               

下一步,镜湖区住交局将按时序分区分类加快推进百蕊山庄、东方龙城湛露苑等袁泽桥排区源头排水单元的雨污混接整治,计划2024年底前完成。

 

 

8

第二十三批第8

镜湖区富春园小区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

镜湖区

大气

不属实

经属地街道核查,镜湖区富春园小区在202429日之前,完成了小区改造,小区的道路也完成了修复美化。目前在社区、物业和居民们的共同维护下,小区道路完好,未发现道路破损,扬尘污染严重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请投诉人明确破损路面具体位置,如情况属实,属地街道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9

第二十三批第9

鸠江区赤铸山路兆通大观花园段,夜间渣土车、罐装车、大货车噪音扰民。

鸠江区

噪声

属实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赤铸山路兆通大观花园段属于非禁行道路,车流量大,夜间车辆通行存在一定交通噪声。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政府将加大对该路段大型车辆行驶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车辆行驶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10

第二十三批第10

镜湖区中和路苏宁广场一带存在噪声污染。

镜湖区

噪声

属实

苏宁广场位于市中山路步行街西侧,处于商业核心区。经调查,苏宁广场附近有两处在建工地,分别是轻轨站天桥工程和步行街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存在一定噪声噪声。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街道已督促各商铺降低店内喇叭及音响设备音量,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减小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

 

11

第二十三批第11

镜湖区芜湖古城沿河路一带车辆乱停乱放,噪声污染严重。

镜湖区

噪声

部分属实

芜湖古城沿河路一带有许多沿街商铺及住宅小区,存在车辆违停现象,未见明显噪声。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镜湖交警大队通过“舆情勤务”、“铁骑勤务”、“假日勤务”等多种勤务模式,加强巡逻力度,对该路段违停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并清理违停行为;

2、镜湖交警大队已完善了该路段的交安设施及路面的标志标线,在沿河路下穿增设了机非隔离护栏,杜绝机动车在此停放。

下一步,镜湖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违停现象的整治力度,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12

第二十三批第12

镜湖区水岸星城小区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

鸠江区

固废

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水岸星城小区位于鸠江区赭山东路,该小区在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由于居民主动投放意愿不强,物业公司清运频率不高,造成垃圾乱扔乱放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已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及时进行垃圾清理,确保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下一步,将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投放习惯。

 

13

第二十三批第13

弋江区白马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非法侵占投诉人承包的土地,施工破坏下水管道,导致原本种植的2000余棵桂花树被淹,向区政府多次反映无果。

弋江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到相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在东庄片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属地政府工作人员与施工方多次实地查看、沟通,督促施工方严格遵守施工边界。因投诉人所诉农田紧邻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区块,在对相邻高标准建设农田的田埂进行扩充规整时,曾对投诉人所诉的田埂进行过加宽加高处理。投诉人得知后向属地工作人员与施工方反映此事,施工方意欲恢复原状,保留原有田埂界限,但投诉人拒不同意;

2、施工过程中,在对其他高标准建设田块进行规整作业时,施工方将原本预留的下水沟渠一并平整,并为投诉人田块重新开凿了一条下水沟便于排水。新设下水沟排水口径偏小导致排水不畅,该地块确实有积水情况,但积水不深,并未对桂花树存活生长造成严重影响。后与投诉人沟通,准备挖深沟渠,预埋涵管,解决下水不畅问题,但投诉人拒不同意整改。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街道将会同施工方上门走访,进一步了解被投诉人思想动态,并就其反映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持续做好跟踪关注,掌握情况,并及处理。

 

14

第二十三批第14

弋江区良福村北区东侧土地复耕工程,原有农田、鱼塘被不明来源的建筑垃圾、渣土覆盖、填埋,导致复耕后土地混杂大量砖头、石块和白色垃圾,涉及土地面积达100余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影响下游高村坝水系生态,多次向火龙街道反映无果。

弋江区

固废、生态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到相关情况如下:

1、投诉人所反映的项目为火龙街道2023年良福社区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耕地找回)项目,该项目区内坑塘回填面积为6.99亩(项目总面积为264.75亩),项目区所有回填土方均来源于芜湖中山路步行街地下停车场项目区域,回填土为镜湖塘底地下土,种植土为镜湖塘底表层土。项目区内回填土方量约为7.3万方、种植土方量约为1.09万方,没有回填不明来源的建筑垃圾、渣土、白色垃圾等。由于该地块部分区域为宅基地,田埂上堆有少量从宅基地中分拣出的石块和砖块未及时清理。

2、该项目区域与高村坝主水系不直接连通,不存在“影响下游高村坝水系生态”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地政府已现场督促施工方将堆放在田埂上的石块、砖块立即清理,现该区域已种植小麦。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持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整治,避免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

 

15

第二十三批第15

弋江区麻风圩西面一处面积为几十亩的鱼塘,被当地以农田整治工程的名义,使用不明来源的建筑垃圾、渣土填埋,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弋江区

固废、生态

不属实

经属地政府调查,白马街道涉及牌坊村废弃坑塘复垦1处、新义村废弃坑塘复垦2处,共计3处,均按照复垦要求施工,未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情况。火龙街道涉及项目仅围山村新增耕地小斗门地块,该地块原先为养殖水面,回填土方均来源于芜湖南站科技园项目区域,土质为地下土,未回填不明来源的建筑垃圾、渣土等。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地政府将持续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整治,避免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

 

16

第二十三批第16

经开区达奥汽车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经开区

大气

部分属实

430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从事汽车底盘结构件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废气产生主要涉焊接、电泳、烘干等环节。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厂区外无明显异味,电泳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排口有轻微异味。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废气无泄漏;

2、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企业做好烘干设备维护工作,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17

第二十三批第17

镜湖区圣地亚哥小区三期绿化带被业主毁坏。

镜湖区

生态

属实

经核查,圣地亚哥小区三期个别业主有毁坏公共绿化的行为。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物业已排摸出两户存在毁坏公共绿化行为,并已上门督促其尽快恢复绿化,其中一户已自行完成整改,物业已向另一户业主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约定进一步现场协调。

下一步,将又物业公司牵头,街道执法中队配合,督促业主完成整改。

 

18

第二十三批第18

弋江区瑞丰商博城H9-109门店油烟直排,污染环境。

弋江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调查了解,因该商户油烟排放管道距周边商户较近,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逸散的部分烟气影响周围商户。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南瑞街道已督促该商户及时清洗油烟净化器及油烟排放管道,并对油烟排放管道位置进行合理改造,减少对周边商户的影响,目前已改造完成(加长了油烟排放管道,并在管道末端新增了一台油烟净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