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2 08:16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511日(第二十九批)交办我市的22件信访件,截至517日,已办结15件,办理中7件。已办结信访件中,经查属实的9件,部分属实的4件,不属实的2件,立案处罚1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第二十九批第1

繁昌区横山东街老粮站宿舍东侧路面垃圾遍布,长期无人清理。

繁昌区

固废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由于横山东街老粮站及周边过往行人和当地居民日常随意丢弃垃圾,社区环卫未及时处理,导致街道存在少量垃圾。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繁昌经济开发区立即安排人员对老粮站及周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清理。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秩序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回头看”行动,减少垃圾产生。

 

2

第二十九批第2

鸠江区二坝镇雍南社区街道,部分住户生活污水未纳管,直排万佳超市西侧河道,严重污染水体。

鸠江区

属实

经属地政府对未纳管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排查,明确直排河道的具体位置和范围为万佳超市西侧河道三处污水管口,其中一处为废弃管道,另两处为居民私自接管排入(主要用于洗手池污水排出)。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政府已和污水管网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纳管方案,将居民私接管口接入污水主管网,6月初完成截污纳管工程。

下一步,属地政府将加强对污水排放的日常监管。对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加大普及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环保规定。

 

3

第二十九批第3

镜湖区融汇锦江B区北门乐车坊汽车服务午休时间洗车,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镜湖区

噪声

属实

经大砻坊街道现场调查核实,乐车坊汽车服务中心位于融汇锦江B区内街口,从事汽车清洗、保养等业务,经营活动限于店内。经营时,采用功率为1200W便携式高压水枪设备对车辆进行冲淋,流量560L/h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街道执法中队已多次上门检查,为保证投诉人和当事人双方权益,针对其清洗车辆是否达到噪声标准,街道执法中队申请进行检测;

下一步,街道执法中队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管理力度,督促商家在车辆进出时避免产生较大声响,严格控制经营时间,规范、文明经营,维护环境安宁有序。

 

4

第二十九批第4

镜湖区望江苑小区221单元102户破坏绿化,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种菜施肥气味难闻。

镜湖区

固废、生态

属实

经汀棠街道现场核查,该户阳台后公共区域堆放了垃圾,地面绿化被破坏,存在毁绿种菜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511日,属地街道联合社区现场要求物业立即整改。514日,物业将堆放的垃圾和菜地清理干净,对破坏的绿化进行补种。

 

5

第二十九批第5

无为市中俊理想城令狐冲饭店油烟直排,噪声严重扰民。

无为市

大气、噪声

属实

经调查,该饭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临近夏季,夜间顾客较多,为方便顾客就餐,店主将桌椅搬移至店外经营,室内外顾客就餐时喧哗声较大。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12024512日,市城管局已约谈饭店经营人,要求经营人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对油烟净化设备定时清洗并完善清洗台账;

2、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已安排民警晚间在该饭店周边进行巡逻,。同时社区民警要求店主在店门口张贴宣传标语,提醒食客文明用餐,减轻喧哗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下一步,无城镇双桥社区将加大夜间对该区域的巡查、值守力度,着力改善周边市容环境。

 

6

第二十九批第6

南陵县奎潭湖湿地公园管理缺失,偷钓、偷捕问题频发,渔业资源损失严重。

南陵县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奎湖省级湿地公园临近周边集镇区域。县湿地办工作人员表示,在巡查巡护中确有偷钓现象,但湿地公园水域内偷捕现象极少,通过日常人机结合的管控方式,能及时做到发现并制止。

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通过日常巡查巡护,阻止偷钓者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采取的处罚方式为:暂收渔具,对偷钓对象开处罚决定书,令其15日内持决定书到许镇镇人民政府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许镇镇政府将联合渔政部门、公安部门于重点区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钓行为;

2、许镇镇政府奎湖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奎湖周边8个村居,加大对禁渔禁捕政策的宣传力度;

3、计划新建1台双光谱热成像中载云台,部署在奎湖省级湿地公园高点位置,全天候自动巡航监测;新购2台智能球形摄像机,10台网络监测枪机,具备人脸和车牌抓拍功能,部署在奎湖省级湿地公园重点管控区域和主要人为活动局域,辅助管理人员进行湿地管理。

 

 

7

第二十九批第7

弋江区南塘湖路与迎客松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停车场,建筑材料、垃圾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

弋江区

固废、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区域为充电站,场内堆放未使用完的砂石和建筑材料,未进行覆盖整理。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南瑞街道已要求该地块负责人立即进行清理,并保持站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目前,现场已清理完毕。

 

8

第二十九批第8

繁昌区龙渟中路浙商大厦附近绿化被破坏。

繁昌区

生态

属实

经繁昌区城管局现场核查,龙亭中路与五华山路交叉口浙商大厦前,因施工导致绿化带内一处绿化缺损。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已对绿化带内缺失绿化进行补植。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并要求养护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解决。

 

 

9

第二十九批第9

繁昌区峨溪北路良品超市附近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

繁昌区

固废

部分属实

经调查,峨溪北路良品超市段仅有少量零星垃圾,未及时清理。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城管局已组织保洁人员清理零星垃圾,同时加大峨溪北路日常巡查和常态化保洁力度。

 

10

第二十九批第10

鸠江区东紫园3-8栋楼夜间噪声污染严重,小区对面企业废气直排。

鸠江区

噪声、大气

部分属实

经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走访核查,部分住户表示噪声疑似来自东紫园北面的芜湖燕大润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也有部分住户认为是万春西路高架车辆过往时形成的噪音。

芜湖燕大润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各类汽车辊压拉弯件、空调配件、冲压件、电器柜、钣金件等,主要废气产生工序为烘干胀管油时产生的油烟废气(VOCs),针对油烟废气排放问题,该企业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了一套离子处理(一级处理)+UV光氧处理(二级处理)+活性炭吸附(三级处理)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外排。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为解决好东紫园小区部分楼栋噪音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属地街道、社区继续开展排查工作,尽快查到噪声源。

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管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1

第二十九批第11

繁昌区福和苑小区东门附近扬尘污染严重。

繁昌区

大气

属实

繁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踏勘检查,繁昌区福和苑小区东门附近(碧桂园领域一侧)正在建设富鑫路并行芜铜铁路下穿工程,未建有冲洗平台,存在渣土运输车辆未经冲洗带泥上路现象,造成路面扬尘污染问题。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区城管执法大队已向富鑫路并行芜铜铁路下穿工程项目渣土运输企业安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后续渣土运输提出整改要求:1、立即停止渣土运输,安排人员清扫冲洗污染路面;2、由于在建工程未建设冲洗平台,该路段禁止渣土车辆通行;3、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整改到位,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路段路面扬尘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大队将举一反三,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频次,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监管力度,发现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12

第二十九批第12

繁昌区院子小区绿化破损严重。

繁昌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调查,繁昌院子小区有业主在堆放装修垃圾时压坏部分绿化。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住建局会同繁阳镇现场查看,明确由小区物业对损坏的绿化进行修复补植,进一步强化业主装修管理,装修垃圾一律堆放到建筑垃圾堆放点,并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13

第二十九批第13

繁昌区静园小区水体污染严重。

繁昌区

部分属实

该处为繁阳镇华阳村区域一条排水沟渠,沟渠因缺乏系统管理维护,垃圾杂物沉积腐烂,致使沟底淤泥堆积,水体感观不佳、水质较差。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水体上下游分别现场取样检测的结果,该水体不属于黑臭水体。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区住建局已对沟渠周边排口进行排查,计划10月下旬前完成整治工作。

 

14

第二十九批第14

繁昌区绿色家园小区土壤污染严重。

繁昌区

土壤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繁昌区绿色家园小区位于繁昌区繁阳镇新建社区,该小区建设工程于2008828日通过竣工验收。该小区地块开发建设前为农用地,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项目,小区周边也没有工业项目,小区内管网、地面硬化、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小区内土壤污染现象。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属地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5

第二十九批第15

镜湖区伊顿公馆小区环境差,垃圾露天堆放。

镜湖区

固废

属实

经核查,伊顿公馆小区由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小区分南北2个区域,共有9组垃圾分类亭,50组垃圾桶。经现场排查,小区内存在部分垃圾桶破损、垃圾桶未及时清洗等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对小区内破损的垃圾桶进行更换并清洗,确保无渗漏,小区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16

第二十九批第16

镜湖区第二人民医院南门垃圾露天堆放。

镜湖区

固废

属实

经现场查看,反映的露天堆放垃圾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工程建设堆放的建筑垃圾。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街道工作人员已联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并通知相关负责人,要求及时清运垃圾并覆盖滤网。现医院堆放的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覆盖滤网。

 

17

第二十九批第17

镜湖区蓝湖郡1-1-106室阳台外连通化粪池的明沟,淤积污水、污泥、落叶,散发恶臭气味,物业长期未清理,一楼居民苦不堪言。

镜湖区

属实

经汀棠街道现场核查,蓝湖郡11单元明沟内有污水、腐烂落叶、垃圾未清理。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511日,汀棠街道及社区现场查看,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整改。512日,物业公司对明沟进行了清理。

 

18

第二十九批第18

繁昌区梅冲村山体原有植被损毁,栽种矮小树苗,水土流失严重。

繁昌区

生态

部分属实

经区自规分局初步核查,繁昌区孙村镇梅冲村村部后山因更新造林需要,于2023年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开展造林,采伐后去年年底种植了青梅。根据造林技术规程,青梅种植的株间距和行间距为4m×4m,密度较小,其成林的时间约3-4年,幼年期的树高只有50-80cm左右,从远处看,有山体裸露观感。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在种植过程中,种植企业采取了一定的防水土流失措施,如使用等高种植方法逐级拦截,加强对所种树木的管理以提高成活率等。同时,为提高林地利用率,发展林业经济,在青梅林中套种了白茶,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

 

19

第二十九批第19

镜湖区香格里拉小区西侧、西北侧闲置地块,种菜施肥恶臭不堪,焚烧秸秆污染大气。

镜湖区

大气

属实

经天门山街道和社区现场核查,该小区西侧、西北侧部分土地已闲置多年未开发使用,导致周边部分居民来此垦荒种菜,偶有人工施肥及焚烧秸秆情况发生。为此,街道和社区曾多次劝导并清理,由于私垦乱种人员多为老年人,对劝导清理工作存在抵触情绪。

投诉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属地社区已开始在该区域插牌通知,严禁在该区域私垦乱种、人工施肥,同时限期自行清理所种蔬菜,逾期将组织人员集中清理。

下一步,属地街道及社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和劝导力度。

 

20

第二十九批第20

湾沚区新芜开发区优尼特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停运,含铜废水超标排放。

湾沚区

部分属实

经核查,芜湖优尼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四路5号,该公司空调压缩机配件及水暖管件生产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项目外排生产废水为清洗铜管产生的废水,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化学需氧量)、SS(悬浮物)、石油类、铜,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湾沚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不规范,处理效率差,厂区3个盖板封闭的污水井内均有黄色有气味、浑浊的废水。

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公司对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检修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根据该公司污水排放走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厂区内7个点位进行了采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下一步,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做好日常巡查和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

第二十九批第21

湾沚区新芜开发区腾瑞钢构内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无任何环保设施,废水、废气直排外环境。

湾沚区

水、大气

不属实

经核实,芜湖腾瑞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纬四路518号,2022824日由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资注册的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拍得芜湖腾瑞钢结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厂房、土地等资产,拟对外招商重组盘活资产。目前,腾瑞钢构内原有租赁企业全部取缔搬迁,厂房、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并无企业入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1、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继续做好对外招商、资产重组盘活,确保今后入驻企业环保手续合法,做到达标排放;

2、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芜湖鑫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

第二十九批第22

南陵县许镇镇芜湖君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未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搭建厂房,噪音、扬尘污染严重;村干部知情不报,纵容违法行为,通知企业关停应付督察;附近村民苦不堪言,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无果。

南陵县

噪声、大气、生态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主要生产工艺为裁剪、冲压、成型、折弯、翻边、封口、检验、包装,加工工艺不涉及粉尘扬尘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排污许可管理等级为登记管理,企业已完成排污登记。2023年,许镇镇政府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生产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同时,经县、镇两级自规部门现场勘察,该企业占地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位于南陵渡桥下205国道西侧,经比对,该地块属于存量建设用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另一地块位于许镇镇文阁村圩旁蔡村民组,面积约4600平方米,经比对,现状为建设用地。该企业用地现状均为建设用地,未发现该企业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厂房的现象。

投诉人反应情况不属实。

 

1、许镇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噪声进行检测,预计5月底出具检测结果;

2、许镇镇政府已要求该企业持续做好厂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