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湿地公园专项督察反馈12号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 16:52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排查整改不彻底。东草湖省级湿地公园、外龙窝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部分区域垃圾随意倾倒,加拿大一枝黄花清除不到位,呈蔓延态势。

二、整改实施主体

湾沚区委、区政府,三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组织开展垃圾、一枝黄花清理工作。

2.增设垃圾固定投放点以及垃圾投放标识。                                                                 

3.编制“致市民一封信”宣传湿地保护知识。

4.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护和监管,严防类似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垃圾及一枝黄花清除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5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湾沚区组织人员对东草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垃圾、一枝黄花开展了集中清理工作,增设垃圾投放点及标识标牌,编制并发放了“致市民一封信”宣传湿地保护知识加强湿地公园日常巡护和监管。

三山经开区组织开展了外龙窝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志愿活动,定期清理“一枝黄花”。在公园增设垃圾固定及移动投放点,编制了“外龙窝湖湿地自然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张贴湿地保护宣传画,宣传湿地保护知识,同时建立湿地公园管理巡查管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213日至20252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