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1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巡查管护不到位。《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园区常规巡查管护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问题。督察发现,外龙窝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项目一期工程未设置围挡、喷淋降尘、车辆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车辆带泥上路、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公园内多处废弃房屋、畜禽养殖大棚、水产养殖网箱及投料桶未清理,日常监管缺失缺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三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湿地公园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围挡,加大洒水车工作频次,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2.对大型机械、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开展环保培训,强化环保意识。
3.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开展乱象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巡护,落实监管措施。
4.依法对废弃房屋开展征收,清理水产养殖网箱及投料桶。
四、目标任务
做好施工过程中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废弃房屋、畜禽养殖大棚、水产养殖网箱及投料桶清理完成,日常监管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湿地公园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围挡,加大洒水车工作频次,落实冲洗车辆措施。
2、加强环保教育,施工单位对大型机械、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专项培训,强化环保意识。
3、加强湿地公园日常监管,建立问题台账,落实监管措施。
4、清理湿地公园内畜禽养殖棚、水产养殖网箱,完成废弃房屋征收。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