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无为市石涧镇石鑫矿业有限公司东侧存在一家‘散乱污’企业、弋江区马塘社区山阳村存在两家‘散乱污’企业”问题及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部分信访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无为市石涧镇石鑫矿业有限公司东侧存在一家‘散乱污’企业、弋江区马塘社区山阳村存在两家‘散乱污’企业”问题
(一)整改问题
1.芜湖市无为市石涧镇石鑫矿业有限公司东侧存在一家“散乱污”企业,露天破碎筛分,降尘抑尘措施不落实,淋溶水直排。
2.芜湖市弋江区马塘社区山阳村存在两家“散乱污”企业,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破碎,违规回收废机油桶、化工桶等危险废物,清洗废水直排东侧自然水塘。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为市委、市政府,弋江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无为市、弋江区“散乱污”企业予以取缔,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2.委托第三方对弋江区马塘社区山阳村受污染水体取样检测,并编制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
3.加强日常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两断三清”到位;附近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无为市已取缔石涧镇石鑫矿业有限公司东侧“散乱污”企业;弋江区已取缔马塘社区山阳村两家“散乱污”企业,生产设备已清理、场地已绿化,周边水体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已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二、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部分已完成整改验收(详见附件表格)。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第六批次).xlsx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