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情况下,于2022年7月即违规开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在山区实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开工建设。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情况下,于2022年7月即违规开工,未建设截水沟、排水沟等设施,矿区部分区域水土流失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为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2. 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场区排水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 加强该项目水保工作监管。
四、目标任务
水土保持方案手续完成报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2. 已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场区排水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3. 已加强该项目水保工作监管,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