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一项目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和采伐许可手续,南陵县一些生产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镜湖区团结一村仍存在污水外溢”等问题及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部分信访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一)整改问题
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公司选冶厂未建设矿石堆场挡渣墙和防雨顶棚,强酸性淋溶水直排,破坏生态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南陵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未覆盖区域采取覆盖措施,对原矿石堆放区域进行清理,地面进行硬化,新建物料大棚,后续矿石及时转移至物料大棚堆放。
2.加强厂区日常监管,杜绝淋溶水直排外环境。
3.对受污染土壤进行监测,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治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环保防护设施,厂区雨污分流到位,无淋溶水外排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建成标准化物料大棚、挡渣墙、截洪沟及导流管道。
2.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原露天堆放矿石清运处置完毕。
3.该企业已排查并修补厂区内破损污水管网,确保淋溶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至选矿工序。
二、“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一项目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和采伐许可手续,南陵县一些生产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整改问题
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采矿技改工程项目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和采伐许可手续,违规侵占林地14.4亩。南陵县一些生产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佰金矿业有限公司吕山金矿年采选130万吨金矿石项目,作业面及鲍冲大坝未建设截排水沟,水土流失严重;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修复”要求,已形成的靠帮边坡及平台未开展复垦和补种苗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无为市委、市政府,南陵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进行处罚,及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在佰金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主干道两侧安装自动喷水装置,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采用绿网全面覆盖临时裸露区域,防止扬尘影响周边环境及水土流失;完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对照方案设置排水沟导排山体汇水;针对已形成的靠帮边坡及平台开展复垦和补种苗木。
(四)目标任务
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罚到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到位。南陵佰金矿业有限公司厂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到位,“边开采、边治理修复”要求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 对无为市百胜天一石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进行处罚,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对佰金矿业有限公司吕山金矿矿山①号采区北侧靠帮边坡在平台开挖简易排水沟;南侧开采形成的+195~+205平台约700m,上修建混凝土截排水沟;鲍冲大坝区域两侧修建排水;根据“边开采、边修复”要求,查摆矿山修复存在的问题,对①号采区北侧靠帮边坡和南侧开采形成的+195~+205平台和边坡、休憩区、破碎站、防洪池、1#采区,高位水塔旁选矿场、鲍冲大坝进行清理覆土,播种草籽,补植湿地松、红叶石楠、女贞、四季青、桃树、桂花树等苗木。
三、“镜湖区团结一村仍存在污水外溢”问题
(一)整改问题
镜湖区团结一村等已完成整改的小区仍存在污水外溢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镜湖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定期对团结一村雨污水管网开展排查和清淤,加强小区排污泵的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四)目标任务
团结一村排污管网正常运行,污水无外溢现象
(五)整改完成情况
2025年5月7日,镜湖区再次对该处管网改造,解决内涝问题,整改工作已于5月16日完成,将持续开展团结一村雨污水管网巡查,掌握管网运行状态,确保管道畅通。
三、2024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新增4件完成整改验收(详见附件表格)。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xlsx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