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到位”问题及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部分信访件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整改问题
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不到位。2021—2023年,芜湖经开区龙山街道东梁社区、万春街道新民社区农资废弃物回收点未对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但经开区提供的数据显示,两家回收点上述年份均有回收量,数据失真。督察组随机抽查11家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其中镜湖区3家、弋江区1家、鸠江区4家、繁昌区1家、无为市2家,均存在台账管理不规范、回收数据失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比率不高等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制定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
2.全面摸排辖区内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排除空置网点。
3.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对农膜和农药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村、镇级回收点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执法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督导农膜、农药回收(站)点和回收处理企业建立废弃物回收台账,加强废弃物的统计工作,实行按月填报回收台账统计。对统计数据失真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5.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回收宣传。
6.积极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膜使用。
(四)目标任务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落实到位,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到2024年年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分别达84%和83%。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开发区均已认真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按要求规范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已达标。
1.无为市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印发《无为市2024年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案》;全面摸排辖区内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2024年确定239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63个废旧农膜回收点,在无城镇、红庙镇、福渡等镇建立有偿回收点3个,回收网点设置的收集箱有明显分类,建立统一的标识编号和专用台账等;组建专业队伍,对农膜和农药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村、镇级回收点开展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执法检查;采取送科技下乡、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回收宣传;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膜使用面积0.19万亩,发放补贴资金6.71万元。
2.南陵县出台《南陵县2024年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方案》,建立“政府引导、农户参与、有偿回收、集中处理”的回收处置模式。回收网点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标识、有台账”,完善了废弃物回收-贮存-转运-处理闭环体系,做到回收台账管理规范、数据真实有效。全年集中回收点累计回收农资废弃物182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7.34%,处置率为100%。
3.镜湖区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印发《2024年镜湖区农药肥料包装物及农膜废弃物回收与处理方案》;加强对回收站点的检查,整治回收站点场所环境,建立完善台账;加大宣传、开展工作培训。
4.鸠江区印发《鸠江区2024年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鸠江区2024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建设方案》;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将原先192个回收站点集中整合为16个;实行季度实地抽查方式,严厉打击销售非标农膜等违法行为;通过培训与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广加厚农膜利用,截至2025年6月,累计推广应用面积达8570余亩。
5.弋江区印发《芜湖市弋江区2024年度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农膜和农药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村、镇级回收站的执法检查;农膜、农药回收(站)点台账制度逐步完善,按月形成台账;2024年弋江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8%,农膜废弃物回收率为86.74%。
6.湾沚区建设农膜回收点39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6个、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1个,并完善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全区全年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30.82吨,回收处置25.99吨,回收处置率84.33%;农膜使用量146.66吨,回收量129.376吨,回收率收率88.2%。
7.繁昌区制定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依托各村垃圾回收点开展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设立回收点、配置回收桶、张贴标牌等;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杜绝非标地膜销售;加强台账管理,2024年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6.11%、84.8%;开展使用回收培训等措施提高回收率;推广加厚地膜使用、开展降解膜使用试验示范。
8.经开区印发《经开区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压实责任,落实回收站(点)设置、农药(肥料)包装及农膜废弃物回收处置、宣传等工作;给予回收点运行补助、回收农户补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举办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宣传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9.三山经开区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印发《三山经开区2024年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案》《2024年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实施方案》;2023年布设36个回收网(站)点,2024年全面摸排辖区内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并对闲置站点进行整合,确定8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站)点;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文件,切实做好加厚地膜推广使用工作。
二、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新增完成整改验收情况见附件表格。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附件: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xlsx
监督电话:0553-5736726
电子邮箱:whhbdcb@163.com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