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1-05-05 09:07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芜湖市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一批交办清单(7)下达我市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快速处理机制,立即交办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立即纳入专项督察督办的原则,开展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均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及时办理,现将第二十一批交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5月4日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湾沚区 D2AH202104270054 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五星大道468-9号01栋九号厂房,安徽宝笠家具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异味严重扰民。 水,大气 2020年12月,芜湖宝笠家居有限公司委托芜湖富凯木业有限公司加工订单衣柜、木门,并派员参与全过程质量管理,两公司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经核实,芜湖富凯木业有限公司木质托盘、包装箱及木质家具加工项目履行了环评审批手续,自主验收报告正在公示。现场检查发现,芜湖富凯木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要求不符,原木工粉尘排气筒和喷漆废气各设置1个排气筒改为全厂废气合并为1个排气筒外排,喷漆废气收集处理管道检测口未封闭,喷漆件未在密闭环境下晾干,有异味产生;拼装刨铣、打磨粉尘未有效收集处理;项目喷漆水帘废水饱和后单独收集,按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属实 目前,该公司已对喷漆废气收集处理管道检测口进行封闭,喷漆件在密闭环境晾干,库存的废油漆桶、废漆渣、喷漆废水已申报转移。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下一步,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跟踪巡查督促,确保该公司问题整改到位。  
2 鸠江区 D2AH202104270055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双河村,张某某等人的两家养鸭场,粪水污染长河,异味严重扰民。 水,大气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沈巷镇双河村两家畜禽养殖场,一处养殖蛋鸭2000余只,鹅100余只;另一处养殖蛋鸭3000余只。养殖户擅自占用水面围网养殖,对十里长河水质造成了一定影响,投诉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鸠江区沈巷镇将对这两处家禽养殖场进行取缔,拟将养殖棚改建为蔬菜种植大棚。计划5月中旬完成家禽处理,5月底前完成附属设施的拆除。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此类污染和扰民问题发生。  
3 湾沚区 D2AH202104270058 芜湖市湾沚区喇叭口的一家塑料颗粒加工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凌晨1-2点尤为严重。多次拨打12369投诉无果;且喇叭口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污染周边空气。 大气 为找准气味源头,湾沚区湾沚镇政府、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安排人员,对喇叭口、五星大道等区域进行拉网式走访排查,开展夜间执法巡查,发现位于新芜经济开发区五星大道的芜湖麦格瑞塑料托盘有限公司,与投诉反映的情况较吻合。经核实,麦格瑞公司塑料托盘生产项目2020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超环评建设的造粒,项目熔融、挤压成型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有异味产生,整改效果不明显。2.关于喇叭口焚烧秸秆,经湾沚区湾沚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近期未发现。前期该区域有居民零星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等现象发生,被及时制止。 属实 1.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麦格瑞公司塑料托盘生产项目立即停止生产,拆除造粒设施设备,同时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按照属地管理和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原则,由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在废气防治设施未建设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2.湾沚区湾沚镇政府安排镇村干部,加强对喇叭口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有效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南陵县 X2AH202104270095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石铺村先进组,恒通沥青搅拌站,废气,异味、扬尘及夜间破石机生产噪音严重扰民。 大气,噪音 南陵县恒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陵县籍山镇先进村,该公司《年产20万吨汚青搅拌及50万吨石料破碎项目》于2019年1月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20年4月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产20万吨水稳垫层项目》于2021年1月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主要生产设备:2条沥青混凝土加工生产线,1条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水稳垫层生产线,异味源为沥青烟抽至干燥滚筒燃烧产生,破碎生产工艺流程:原料(大片)—粗破—中心料仓—二破—筛分—成品,沥青的生产工序:导热油加热沥青、石子上冷料仓—加热—搅拌—成品。主要噪声源为沥青混凝土加工生产线和石子破碎生产线生产噪声,目前已对生产线进行密闭,并设置了噪声挡墙。 属实 一、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完善环评内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完善补充评价、环境指标、明确配套相关污染治理设施。进一步采取加高隔音板、安装自动喷淋、厂区湿法作业等降噪、降尘措施,合理安排生产生产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二、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对其开展噪声、水、粉尘等监督性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掌握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将企业整改情况和结果向社会公布。
 
5 繁昌区 D2AH202104270024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新牌村,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污水直接排入租用的几百亩农田内(位于南陵县龙泉村和繁昌县新牌村),流入漳河。 水,土壤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企业是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世伟公司”),是一家从事种猪饲养的生猪养殖企业。目前汉世伟公司存栏种猪4754头,其中生产母猪4683头。
  汉世伟公司建有日处理规模为150m3/d的污水处理环保站,购置建设格栅机、固液分离机、沼气锅炉、生物除臭塔、水处理工程、无害化处理设备、在线监控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污水处理通过“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A2O2+物化反应+臭氧氧化+MBBR+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农田排灌标准。汉世伟公司与当地俞东、汪小莉种植大户(在繁昌区新牌村和南陵县龙山村租赁土地600余亩)签订消纳协议,经专用管道将处理后的肥水输送至农田,作为农田液态肥利用。
 经实地查看,处理液态肥的管道出水口距最近的漳河支流岔河约3公里,未直接联通水系。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田统合利用的监管。对周边水系开展水质监测,如出现超标,及时开展溯源整改。  
6 无为市 D2AH202104270011 芜湖市无为市石涧镇秦苔村水库村,石鑫矿业公司,污染地下水,并越界盗采(批600亩,已开采1000余亩)。 水,生态 1.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无为市石涧镇打鼓村,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证照齐全。                                2.经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未发现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有越界盗采现象;经无为市林业局调查,2014年12月,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获得安徽省林业厅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核准面积39.7139公顷,含道路占地1.2397公顷,其中使用青苔行政村林地27.8592公,在审批范围内实际用地31.8公顷。该矿于2017年在处置安全隐患过程中,越界使用林地,面积0.4627公顷(6.94亩),已于2017年被原无为县林业局予以处罚,现已恢复植被,栽植了红叶石楠。                                                                               3.无为市石涧镇政府于2021年4月29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秦苔村水库村开展地下水现场监测。 部分属实 1. 经监测,秦苔村水库村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的要求。                    2.无为市石涧镇政府督促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7 镜湖区 D2AH202104270010 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与弋江路交叉口东侧,伟星天玺小区南侧临近铁路,火车夜间鸣笛,噪音严重扰民。 噪音 经核查:1、镜湖区伟星天玺小区为伟星置业近年开发的小区,小区西临二环路,南侧为宁芜铁路还建线,小区为铁路运营线建成后建小区。
2、小区南侧为铁路运行线,铁路运行线与小区之间有新建道路,小区距铁路线距离相对较远,该铁路线在伟星天玺东西侧都为大拐弯曲线。
3、该小区反映铁路火车鸣笛问题,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部令第29号)第十九章383条相关规定,列车在起动作业、机车前进,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需要鸣笛警示。火车鸣笛虽然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但也是为了保护行车和市民生命安全。目前受技术手段限制,经过芜湖西货场外的火车暂时没有替代鸣笛的其他方式。
基本属实
后期,镜湖区铁办将根据督查整改相关要求进一步报请市铁办协调上海路局协商市区铁路运行车辆限鸣和禁鸣可行性,以期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