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发布日期:2021-05-07 09:55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芜湖市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三批交办清单(4)下达我市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快速处理机制,立即交办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立即纳入专项督察督办的原则,开展调查核实,立查立改,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同志均第一时间进行布置,及时办理,现将第二十三批交办件边督边改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5月6日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镜湖区 X2AH202104290009 芜湖市镜湖区北京西路派出所,食堂大功率外置抽油烟机,噪音、油烟扰民,且卫生间散发异味。 大气,噪音     接到信访件后,范罗山街道立即于430日开展调查核实。芜湖市镜湖区镜湖区北京西路派出所为滨江派出所,食堂烧菜备餐时间为上午9点至11点半左右,滨江派出所于202011月对食堂内油烟等设备全部更新,现食堂内安装有一套油烟净化装置,院内有一外置引风机装置,引风机装置有噪音,卫生间现场查看干净无异味。 部分属实 针对核实情况,范罗山街道对食堂提出初步整改意见:一是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装置;二是对外置引风机装置进行处理。根据街道建议,滨江派出所已委托具有油烟机清洗资质的公司对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并已与专业公司联系,将对引风机装置加装隔音棉,进行降噪处理。街道已安排专业油烟检测单位,将对其进行油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 繁昌区 X2AH202104290059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长珑村小汪组,原长珑水泥厂建在村民孙某培农田附近,排放大量水泥灰和污水,导致农田丧失耕种功能。 土壤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原安徽省繁昌县长垅水泥厂成立于1987年4月17日,已于2005年10月31日吊销营业执照,停产关闭,原属于水泥厂的地面构筑物也已全部拆除。2006年,吴某购得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并成立制砖厂,因经营不善,制砖厂于2008年倒闭。2017年,吴某开始在该地块从事膨润土的晒土作业,晒土过程中无废水产生。2021年4月30日,孙村镇政府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对该点位进行检查。原长垅水泥厂地块四周有砖砌围挡,场地内堆存着数堆膨润土,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措施,未见有污水外流。举报人反映的孙某培的农田位于该地块的西侧,经现场踏勘,孙某培农田内仍种植着蔬菜及油菜,长势正常,无明显不良生长迹象,也未发现水泥灰以及污水。 部分属实 2021430日,孙村镇政府已联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原长垅水泥厂地块从事膨润土晒土作业的实际经营人吴某展开约谈,要求吴某立行立改,按照物料堆场的相关规定,完善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下一步,孙村镇政府将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监管,督促吴某落实整改要求,减少膨润土晒土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繁昌区 X2AH202104290086 投诉人对于前期反映的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汉世伟畜牧养猪场污染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现场检测时不排臭气,且检测时布点及采样方法导致结果真实性存疑;2.水质采样检测时无群众监督;3.该场周边水体遭到污染,回复却称水质达标,属于弄虚作假。猪场下游为漳河,排污口每晚偷排,导致原荷花冲水库(荷花塘)水体富营养化;4.24小时鼓风机运转噪音严重扰民。 水,噪音,大气   经核实,举报反映的企业是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世伟公司”),是一家从事种猪饲养的生猪养殖企业。汉世伟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8月经芜湖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芜环评审〔2018〕]298号),2020年5月24日该公司委托专家成立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目前汉世伟公司存栏种猪4754头,其中生产母猪4683头.
 2021年4月16日上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汉世伟公司周边恶臭气体、总排口水质等进行了采样、检测。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编号181200051099)。采样过程有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平铺镇政府、平铺镇寒塘村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采样时,企业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未停止使用。采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2021年4月25日,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原荷花冲水库(荷花塘)的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显示pH值7.47、氨氮1.64mg/L、总磷0.314mg/L、总氮1.72mg/L、CODcr18mg/L,未超过地表水Ⅴ类(农业用水)标准。
  养殖场鼓风机确连续运转,存在噪声。2021年5月1日下午,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对汉世伟公司风机侧厂界和汉世伟北侧噪音敏感点两个点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对汉世伟公司灌溉农田下游农业灌溉用水水源水质(共计三个点位)进行了现场取样,三个点位分别是土地沟、小沐塘、大沐塘。整个现场采样过程由平铺镇寒塘村干部、南陵县家发镇龙山村山赵组村民组长和村民全程见证。
  
部分属实 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平铺镇加强企业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若相关水体出现超标将及时开展溯源、整改工作。
4 鸠江区 D2AH202104290089 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该镇居民自来水管出水有异物,导致居民无法饮用,镇政府自2019年开始着手改善居民自来水质量,至今未有成效。 1.经查,鸠江区二坝镇共有自来水厂8家,分别是大江水厂、滨江第一自来水厂、二坝园区水厂、铁路水厂、中路水厂、芮平水厂、江源水厂和继红水厂。因二坝镇自来水厂多为私营自建小水厂,建设时间较早,其设计供水能力与现在实际供水需求不适应,自2019年起,二坝镇群众时有反映小水厂水量、水质问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为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2018年鸠江区政府启动了江北区域水厂收购改造工程,计划将二坝镇所有水厂全部由芜湖市华衍水务集中供水。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鸠江区江北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截至目前,铁路水厂、芮平水厂和中路水厂已于2019年完成收购由华衍水务改造直接供水;继红水厂、二坝园区水厂和江源水厂已签订收购协议(目前,继红水厂由二坝园区水厂转供水;江源水厂由滨江第一自来水厂转供水),待改造完成后由华衍水务直接供水;大江水厂和滨江第一自水厂正在收购谈判中。
3.鸠江区自2020年初,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私营直供水水厂每月检测一次,从检测结果看,2021年1到3月份检测水质合格。
基本
属实
1.鸠江区将加快推进江北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实现江北区域供水“同源、同网、同质”,从根本上解决供水问题。
2.加强对私营自来水厂监管,对供水设备、工艺、水质净化消毒全过程管控,并要求水厂每日自检 ,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3.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 ,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