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6日我委对芜湖芯瑞达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智能座舱产业化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一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按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武夷山路23号
邮编:241000
公示-芜湖芯瑞达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智能座舱产业化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一期).pdf
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