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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靠前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4-09 17:53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史宇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招双引”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服务工作。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企业环境信用,扎实开展省、市两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形成社会广泛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优良的新局面。

    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于2014年正式启动,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由试点企业发展至现在的重点行业、企业全覆盖,省级、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纵横结合的评价体系。参评企业从最初的3家评价单位增加至2021年的309家。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芜湖”、诚信芜湖夯实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以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出台了《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了包含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评价指标,形成了环保诚信、环保良好、环保警示及环保不良四个评价等级。制定印发了《建立信用差别化环境管控的工作方案》,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差别化监管,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环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施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对环境信用等级为警示、不良的企业,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激励环保诚信企业和惩戒不良企业制度,促进了企业主动参与评价,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从而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和经济实惠。

    

    2021年4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组织召开了全市2020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会议,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信用评价工作的专家为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解读《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指导演示了企业填报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县区审核的注意事项,并在交流讨论环节耐心地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各有关科室、各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和近100家企业参会。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既是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更是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的要求。通过评价,企业可对照环境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企业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