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芜湖市2020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242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235家,由于停产、搬迁、涉密等原因未参评企业7家。评价结果为:诚信企业114家、良好企业113家,警示企业7家、不良企业1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2020年度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