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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1-12-20 10:55来源: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作者:史宇浏览次数:


2021年度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计划表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工作时限
1 计划部署 各分局将计划内参评企业名单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并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0211221日至202215
2 自查自报 督促企业将上一年度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21项评价指标的实际情况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分局。 15—120
3 结果初核 各分局收到企业上报的环境信息后,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信息进行核实,并补充相关信息。并将初核结果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120—212
4 结果复核 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各分局初核结果后,对信息进行复核,并补充日常环境监管信息,确定初评结果。 213—227
5 结果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将初评结果公示15天,并对异议意见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人。 228—314
6 确定结果 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会议审定评价结果。 315—420
7 信息发布 市生态环境局在评价结果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信用芜湖和市级媒体等方式发布结果。 4月底前
备注 市局适时组织对不参评企业及初评结果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