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用芜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构建以信誉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查自报、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核、市生态环境局复核、公示、终评等环节,对参评企业形成了终评意见。芜湖市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际参评企业数92家,其中强制参评85家,自主参评7家,最终评价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2家、环保良好企业72家,环保警示企业2家、无环保不良企业,不予参评企业1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