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芜湖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公众、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4日至6月7日
联系方式: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规财科 5736065
邮 箱:hbj5736065@163.com
附件:芜湖市2022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xlsx